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刑事拘留中公诉的最短羁押时间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刑事拘留中公诉的最短羁押时间多久?1、最长是37天,最短是3天。《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2、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缉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二、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有哪些?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4、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拘留就是属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暂时关押;但对于此拘留的时间也是有限制性的,一般最长的为三十七天,最短的为三天,所以,在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把握好时间,争取在规定的时候之内找到证据,不然就会释放当事人。
  
  
  


·公职人员犯罪,一定会开除公职吗?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6月1日施行)第十七条,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中纪发〔2013〕4号)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


·缓刑期间能够减刑么?
      通常罪犯要是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了缓刑的话,那么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原判刑罚。但您都清楚我国法律规定在服刑期间可以减刑,那么在缓刑期间能够减刑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期间能够减刑么?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


·行贿罪法律法规有哪些?
      由于各级国家机关是人民行使权利的地方,故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职权是比较高的,存在着公民向国家机关的职员行贿,获取不当利益的情形,此时,经相关人士举报,相关司法机关会介入调查,发现符合行贿罪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会以行贿罪论处。 行贿罪法律法规: 一、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为...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刑事委托辩护的对象有哪些
       刑事委托辩护的对象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刑法》 第四百零七条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


·盗伐林木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盗伐林木犯罪构成具体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调...


·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构成标准是什么
      损坏财物罪从字面上我们可以理解为,行为人故意损毁损坏他人的财物,包括公私的财物。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要素有两点,一是行为人的年龄已经达到要负刑事责任,二是行为人自己具备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这些要求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那么故意损坏财物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呢?从我国的《刑法...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证据?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证据有哪些 一、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证据有哪些 1.是否明知应予执行的是生效判决、裁定; 2.是否明知具有执行能力; 3.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动机、目的、时间、地点、手段、方式、经过、后果等。 (二)证人证言 证实内容同上。 (三)物证、...


·强迫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有什么不同?
      强迫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有什么不同?(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卖淫罪侵犯的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强迫卖淫罪除侵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外,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2)实施行为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的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的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


·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
      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