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版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版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版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着法律保护的范围内
  
  法律所保护的标的,随着科技的发展,逐渐的扩张,几乎涉及到一切智力劳动的创作成果。为了包容各类的创作,以及适应未来可能发展出的新的传播方式,各国著作权法一般采概括性的规定与列举式的规定相结合,以灵活运用。至于所列举的作品形式不外乎下列数项:
  
  (1)、文学作品(包括文字、语言);
  
  (2)、音乐作品(包括曲与词);
  
  (3)、戏剧作品(包括配乐);
  
  (4)、舞蹈及哑剧创作;
  
  (5)、图画、雕刻及雕版等美术作品;
  
  (6)、摄影作品及图片;
  
  (7)、电影及其它视听作品;
  
  (8)、地图、科技及建筑图形。
  
  随着科技的发展,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范围不得不极度的扩张,以涵盖一切形式的作品,甚而在一些国家还扩及到对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及表演的邻接权。 [8]但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初衷即在于便利公众的文化进展,因此,一面扩展著作权法保护的标的,一方面又必须就排除客体作出详尽的规定。
  
  2、须为法律所明文保护的排他性权利
  
  随着著作权保护客体的扩大,著作权的权利的种类也相应增加。一般地说,包括以下各项:
  
  (1)、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
  
  (4)、展览权;
  
  (5)、表演权;
  
  (6)、放映权;
  
  (7)、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翻译、汇编权。著作权除包涵上述的经济利益外,还有人身上的价值。英美法系国家虽未在著作权法中明文规定着作人身权的内容,但仍然委诸于习惯法上的法理,如违反契约、侵权行为、侵害隐私权、诽谤、不正当竞争等观念来保护。
  
  凡联邦著作权法未曾规定的范畴,各州有权另行制定法律来规范,也不排斥着作人身权的观念。
  
  3、被害人需要有著作权
  
  原告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首先应当证明其享有著作权。在我国,不采著作权取得须先经行政机关审查登记的制度,而采“创作”主义,作品一经创作完成,作者就取得著作权。但在诉讼中,原告仍须证明其著作权的存在。著作权的存在,除上述应属于成文法所保障的客体和权利范围以外,原告还须证明:
  
  (1)作品具有原创性。著作权的取得要件与专利权不同,后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与实用性。而著作权只要具有原创性就够了,即只要是经过个人心血努力、独立创作而非盗用、抄袭他人着作而成即可。
  
  (2)具有我国国民的身份或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4、受害人须证明对方有侵权行为,亦即侵害著作权人受法律保护的几种特别权利
  
  复制、展览、表演、发行等都是客观的行为,较易判断侵害是否发生。但是对于“抄袭”,即因“观念”等不受保护,须先分出“观念”以外的“表现形式”为保护的标的。而抄袭又不能局限于一字不易的雷同,其判断难免有主观的价值判断,而缺乏客观标准。
  
  二、合理使用的范围有哪些?
  
  被告不得以“合理使用”原则为抗辩
  
  既然以公益的保护为重,在某种程度内,即使是未经许可而使用作品,被告尚可以“合理使用”为理由以为免责抗辩。各国法律也都明定哪些行为为合理使用。此外,对于“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明示如下:
  
  (1)、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即依其为商业性使用或非营利的教育性目的而区别;
  
  (2)、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性质;
  
  (3)、使用的数量及实质在整个受保护作品上所占的比例;
  
  (4)、使用对有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经济市场的价值的影响。
  
  版权侵权是指当事人通过一些具体的行为侵犯到他人所拥有的合法版权的情况,这里所采取的非法的行为,是指采取盗窃或者是直接复制的方式,直接剽窃他人所拥有的完整作品,对此构成版权侵权。
  
  


·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软件著作权不能够完全的归属于知识产权当中,因为本身软件著作权是属于具备着自动保护的资格的,著作权不需要经过别人的确认但是仍然需要到当地的有关部门对著作权进行登记。而著作权登记当然也不是免费向您开放的,所以我们在登记著作权的时候就需要提前了解一下,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如何认定好的商标名字是否侵权?
       一、如何认定好的商标名字是否侵权? 认定一个好的商标名字是否侵权的因素主要有: 1、被告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导致权利冲突发生的原因固然存在一些偶然的巧合,但较多情形下,仍是由于一方恶意搭便车,以牟取不正当利益所致。因此,审查被告的主观过错、主观恶意对侵权判断是十分必要的。 ...


·共同创造的著作权问题怎么认定?
      共同创造的著作权问题怎么认定?共同创造的著作权问题是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商标认证怎么做?
      商标认证怎么做? 商标认证怎么做 商标认证一般都是说商标局认证驰名商标或者地方认证著名商标的事情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法定途径有五种: 1、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属于谁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属于谁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二、职务发明的类型有哪...


·知识产权的期限是多久?
      知识产权的期限是多久?知识产权的期限一般是十年,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可以续展,续展一次为十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五十年。知识产权保护年限不可能无限延长。商标权只能10年一续(可以无限延长);著作权的期...


·商标许可授权有哪几种形式
      商标许可授权有哪几种形式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即...


·软件登记证与著作权的关系是什么?
      您肯定会发现自己平时用到的软件都是注明了其著作权的所有者,与此同时还会看到软件的登记也是经过了法律的认可,但是很多人就会觉得著作权已经足以认定软件的归属就可能不需要再将软件申请登记证了。那么,软件登记证与著作权的关系是什么? 软件登记证与著作权的关系是什么? 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一、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1、向员工提供正版软件 单位首先要给员工提供正版软件,这是问题的关键,要做到这一点,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估计单位的软件需求; .对每台计算机建立对应的软件统计表,列出机器中已经存在和未来需要的软件; ...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专利授权行政复议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专利授权行政复议专利就是指发明者发明、创造或设计的新型物体可以向国家专利机构进行申请专有的权利及利益,专利就是一种专有权利,仅专利申请人自己可以使用这项专利技术,其他人想使用必须经专利申请人同意许可,而专利授权并不是所以专利申请可以得到授权的,那么,哪些情形可以申...


·汇编作品是否需要著作权人许可?
      汇编作品是否需要著作权人许可?汇编作品前需要获得著作权人许可,汇编作品和原作品的关系是一个原创一个非原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称为汇编作品。汇编作品的构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