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第1条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但是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则没有精神损失费。二、故意伤害罪的认定1、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杀人罪(未遂)。2、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过失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轻伤,也构成故意伤害罪。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如《刑法》关于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规定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等,这些都属于《刑法》的特殊规定。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一律适用特别规定。任何人都是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安全的,即使是对方式自己的债务人,在讨债时也不得侵犯对方的身体健康。一旦被他人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的受害者,经过鉴定,确定了自己的伤情属于轻伤以上的,那么若是选择上诉,侵权者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刑事自诉案件的证明主体是谁?
      刑事自诉案件的证明主体是谁?刑事自诉案件的证明主体自诉人。《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


·判处拘役能否缓刑保释?
      法律的不断普及,如今的社会已经是一个法治化很高的社会,人们在生活中的侵权问题都可以解决。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刑事处罚可以由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等执行,在判处刑罚之后可以进行缓刑处理,从而来更好的改造犯罪分子,那判处拘役能否缓刑保释?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拘役可以保释吗? 很...


·判处无期徒刑怎么减刑?
      一、无期徒刑怎么减刑最高法《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八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


·强奸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是有一个特例,若受害者为幼小女时,既遂标准与受害者为年满14周岁以上的女性不一样。当受害者为幼小女时,只要行为人的生殖与幼小女生殖表皮接触,即视为强奸...


·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止有什么不同
      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止有什么不同1、定义不同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通俗的说就是指罪犯完成了他的犯罪行为并且犯罪结果产生了,已经对他人或者国家利益产生的实质危害。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


·酒精血捡95要拘留多长时间?
      酒精血捡95要拘留多长时间?1、根据血液酒精测试的度数和具体情节,如在高速公路上的量刑就要重点等。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1个月;2、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2个月;血液酒精...


·教师醉驾被判拘役开除怎么办?
      教师醉驾被判拘役开除怎么办 可以向学校进行相关申诉醉酒驾驶,是指在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故意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即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关在一起吗?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不一样性质的,但是都可能在判决前进行拘留,拘留也是有不同的含义的。那么,在我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关在一起吗?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关在一起吗?公安机关采取的拘留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前者是公安机...


·信用卡逾期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
      信用卡逾期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是否构成犯罪并不一定,需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如果在到期还款日后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且未选择最低还款额还款,银行一般采取的下列措施:1、给信用卡逾期者打催缴电话或者发催缴信。2、逾期超过6次且有一次逾期不还就会被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银行会...


·挪用资金罪经侦如何处理?
      挪用资金罪经侦如何处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处理,可以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认定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事实。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


·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的标准有哪些?
      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的标准有哪些? 一、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的标准有哪些?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