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美术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美术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美术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著作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法》
  
  第四百七十八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四百七十九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四、著作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无论是美术作品还是其他作品的著作权都可以依法转让,著作权转让出去以后,就意味着著作权的财产权的部分是归受让方所有的,以后原作者就不可以再随便使用美术作品了,但是在美术作品上标的还是原作者的名字。
  
  


·软件著作权登记完之后的手续怎样办理登记证书
      一个软件的开发包含着无数人的辛勤汗水,软件著作权是对软件的一种肯定。也是软件的合法性和唯一性的合法标志,这关系到软件走上市场,盈利化的一个合法标志。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软件著作权登记完之后的手续怎样办理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相关的办理事宜。 一、网上填写申请表 中国版权保护中...


·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赔偿?
      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赔偿《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


·刑法中关于假冒专利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假冒专利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中关于假冒专利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并没有关于假冒专利罪的立案规定的相关规定,具体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二条 假冒他人专利,涉嫌下列...


·应该怎么认定专利侵权行为 一、应该怎么认定专利侵权行为?
      应该怎么认定专利侵权行为 一、应该怎么认定专利侵权行为?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


·我国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有哪些 商标权质押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被社会高度关注。商标专用权质押需要知道什么?对于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问题国家做出了哪些规定呢?我们对商标权质押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介绍,与您分享。 一、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 (一)根据《担保法》第79条的规定,以依法可...


·国外驰名商标被抢注国内企业是否需要担责
      国外驰名商标被抢注国内企业是否需要担责?不需要,商标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国(港澳台除外),因此在“国内”注册商标,只需要考虑国内现有商标情况下的可注册性即可,只要国内没有比他更早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就可获准注册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


·原商标所有者被抢注商标投诉部门是什么?
      原商标所有者被抢注商标投诉部门是什么?原商标所有者被抢注商标投诉部门是:可以到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的,要出具书面请求。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


·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
      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 铁路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交通工具,方便了我们的出行,提高和改善了我们的生活方式。铁路的建设是很重要的一个工程,并且所需的占地面积是很大的。铁路的建设在进行初期,可能会向当地百姓征收土地进行使用。有关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很重要的。我们将为您整理铁...


·商标被起诉侵权的后果有哪些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5)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6)根据情节处以侵权所获利润五...


·商标法中商标续展需要公示吗
      商标法中商标续展需要公示吗?商标续展没有公示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


·侵犯书籍版权如何处理的?
      侵犯书籍版权如何处理的?(一)调解。《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纠纷当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则,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当然,达成协议后,很可能也会出现一方反悔、不执行调解协议,调解失败,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