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
  
  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实践中,这类犯罪者大多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2、客观方面要求不同。
  
  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要求违章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不要求发生严重后果。
  
  3、刑罚不同。
  
  犯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交通事故后做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做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1、被鉴定人(伤者)携带上述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等相关项目的鉴定。(鉴定按项目来收费)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


·被车撞了对方不赔怎么办
      怎么赔偿(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被车撞了,被撞人受了伤但是没有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被撞的人可以从以下7个项目进行索赔:受害人在医院进行治疗的医疗费用;受害人因受伤而耽误工作的误工费用;受害人住院的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受害人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治疗阶段必要的营养费。(2)因...


·人保车险人伤误工费的规定?
      人保车险人伤误工费的规定有哪些误工费标准:前提:女大于等于18小于等于55 男大于等于18小于等于60(审核年龄)(1)有工作的伤者提供材料:A、需提供出险前后三个月,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表,并加盖财务章,一般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税收等,加盖公司公章原则上不允许,需上报。B...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发生房屋已过户而买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发生房屋已过户而买方尚未付清房款的情况。此时该房屋的产权是否已发生转移?当事人如何维护权利?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房产纠纷已过户房款未付清的情况下该怎么处理吧。民法理论认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未经转移登记,...


·法律中的规定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怎样判刑
      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可能涉嫌犯破坏交通工具罪。当然,如果破坏行为不足以使前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则不构成本罪。对此,需要格外留意。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怎样判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破坏交通工具...


·阻碍交通执法如何处罚?
      阻碍交通执法如何处罚? 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拘留 规范自由裁量权方案: (1)初次违法,情节较轻,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处警告。 (2)再次违法的,视为情节一般,处200元以下罚...


·一、交通事故追尾死亡的判罚结果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追尾死亡的判罚结果是什么?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情况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二手房交易手续该怎么办理
      房产交易的手续其实都是差不多的,但针对一手房和二手房来看,其实在一些细微之处,还是存在不同的地方。若当事人选择购买二手房的话,则可以事先了解一下二手房交易手续是如何办理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方面的内容。 一、二手房交易手续该怎么办理 1、与房介公司签订委托书 在寻找房...


·一、旅游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责任承担划分是怎么样的?
      一、旅游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责任承担划分是怎么样的? 1、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旅游者既可向车辆经营者主张侵权赔偿,也可选择先向旅行社主张合同责任。若旅游者向旅行社主张违约责任,旅行社赔偿后可以依据与旅游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签订的道路运输合同,向旅游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追偿。根据《旅游...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与内幕交易罪量刑是啥
      现如今虽然是一个网络时代比较,发展快速的一个时代。但是好多的信息在公布之前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规范和审批以后,才对信息进行公布的。这种情况下,有些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对未公开的信息做交易,有可能会触犯我国刑法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与内幕交易罪量刑是啥的问题。 ...


·一、处理交通事故的误工证明由谁写?
      一、处理交通事故的误工证明由谁写?处理交通事故的误工证明由主治医生写,单位出具的误工减少证明,包括误工时间,月收入,减少收入证明。如果月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应当提交纳税证明。对于没有证明的,肇事者可以不用支付误工费的赔偿金。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1、“如果是有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