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公借条上写了老婆的名字妻子需要偿还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老公借条上写了老婆的名字妻子需要偿还吗
  
  一、老公借条上写了老婆的名字妻子需要偿还吗?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就有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哪些债务不受保护?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对于债权人来讲,最好是谁借钱就签上谁的名字,如果债权人也知道当事人借钱的原因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当事人写老婆的名字也没什么问题,如果是男方的个人债务,不是说借条上写了谁的名字,谁就得还债的。
  
  


·信用卡判刑后还用还款吗?
      信用卡判刑后还用还款吗?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会影响债务人今后的生活。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


·预防欠债纠纷的措施都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朋友间借钱是很常见的事,如果借钱给朋友但其不还的话,向追讨又显得不讲情义。所以,了解如何预防欠款纠纷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在实践中,预防欠债纠纷的措施有哪些呢?如果预防没有成功的话,那为了避免损失,您就要注意解决该纠纷的法定时效了,那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究竟是多久呢?下...


·旅游产品退款纠纷怎么处理 旅游产品退款纠纷 怎么处理 一
      旅游产品退款纠纷怎么处理 旅游产品退款纠纷 怎么处理 一、协商处理 所谓协商,是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的友好商量来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是我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节省...


·对于老是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对于老是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一、对于老是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对于老是欠钱不还的人可以起诉,需要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证据。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


·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1、收益稳定性不同 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公司的盈利情况变动而变动,盈...


·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
      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 一、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 (一)向债务人的配偶讨债的情形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


·婚后债务没还完离婚怎么办
      婚后债务没还完离婚怎么办1、婚后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关系,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2、婚后债务要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还没偿还完的话,则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抵押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抵押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一、抵押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4、担保的范围。 ...


·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欠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但是,等到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还是可以重新起算的。那么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欠条诉讼时效中...


·债权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全文有哪些
      债权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全文有哪些内容?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依法享有各项权利与义务。其中债权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项权利,当当事人不依法偿还债务时权利人有权申请债权诉讼。而债权诉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及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来进行诉讼,并且有一定的债权诉讼时效。今天我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