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写借条要有证人才能有效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写借条要有证人才能有效吗?写借条不一定需要证人的,借条是否需要证人由借款事实的当事人自由决定,不是必须提供证人的,没有见证人也不影响借条的效力的。一般情况下借条不需要证人,只要是真实的借条,就有法律效力。当然,如果有证人,更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借钱没有借条有证人有用吗?没有借条,只有证人也可以起诉,但是能否胜诉取决于案情,应当注意收集其他相关证据。证人证言属于证据的一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种类包括:1、当事人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证人证言本身就是一种证据,只有欠条,属于书证。两种不同的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效果也会不一样,但是并不影响当事人行使起诉的权利。原告、被告双方虽没有书面欠条,但如果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原告、被告双方的借贷关系也能成立。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对于双方有债务关系的人来说是很重要的,而且写借条也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方式来进行书写,即使没有证人的存在,那么此效力也是存在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依法的协商好,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银行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在贷款时,银行与借款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贷款未用于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二人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银行知道该约定的,一方贷款属...


·他人借钱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想必您都有过朋友、亲戚、熟人等向自己借钱的情况,而我们总会因为相互间足够了解足够熟悉而忽略打借条这一行为,可是如果我们与对方撕破脸皮想要回借款,可是没有借条,就会对自身产生利益损失。那么对于这种他人借钱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一、他人借钱没有借条能要回借款吗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首先...


·校园网贷暴力催债如何防范
      校园网贷暴力催债如何防范一、校园不良网贷的风险 1、高利贷、诱导贷款、提高授信额度易导致学生陷入“连环贷”陷阱。 2、部分校园借贷平台利用少数学生金融知识匮乏,钻金融监管空子,诱导学生过度消费。 3、校园不良网贷平台存在信息盗用风险,被冒用身份者可能会面对信用记录被抹黑及追债等问...


·欠钱不还没借条怎样去法院诉讼?
      欠钱不还没借条怎样去法院诉讼? 一、欠钱不还没借条怎样去法院诉讼?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


·债务人设定抵押担保责任应该如何承担?
      债务人设定抵押担保责任应该如何承担? 一、《物权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由此可见,除其他担保...


·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配
      离婚夫妻债务需要共同承担,但是能证明是一方债务的除外。在债务方面,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如果确定是一方个人债务的,应由一方偿还另一...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什么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什么担保公司的作用就是可以为当事人减低贷款带来的风险,可以让借款人找到第三方。它获得收益的模式是充当第三方收取相应地服务费。关于南京贷款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为个人或者企业提供担保的方式是什么?下面将为您做出详尽的解释。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为四种...


·怎样处理公司债务纠纷 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怎样处理公司债务纠纷 公司债务如何处理在复杂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经济纠纷。其中,债务纠纷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主要表现在应收帐款收不回来,造成其他客户的款项也不能及时兑现,形成难以清理的三角债。那么,应该怎样处理公司债务纠纷,也即公司债务纠纷要如何解决呢?下文会告诉...


·债权债务是同一人合同是否有效?
      债权债务是同一人合同是否有效? 一、债权债务是同一人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关系或债的关系的主体是对立的双方,当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不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由此导致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时,称为混同。混同是债权、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的事实,无须任何意思表示,所以混同为法律事件,是债消灭的独立原...


·对事实重婚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对事实重婚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对事实重婚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


·高速公路超速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高速公路超速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一、高速公路超速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目前一般来说,高速或国道上超速10%以下是处以警告,不扣分和罚款的,不需要去接受处理的;超过10%~20%,那就要扣3分,罚款200元;超速20%~50%,要被扣6分,罚款200元;超速50%以上的,要一次性被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