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抚养权公证需要什么证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当夫妻离婚时,必须要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有网友咨询律师,抚养权公证需要什么证件呢?我们提醒您,抚养权公证的过程并不繁琐,只要您准备齐证件,就可以去公证啦。
  
  一、办理抚养权公证需要什么证件
  
  1、协议人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3、子女的身份证件,出生医学证明等;
  
  4、非婚生子女的,需提供亲子鉴定报告;
  
  5、协议文本(可由公证处代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民法典》中关于抚养权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综上所述,对于抚养权公证需要什么证件这个问题,我们提醒您,去办理子女抚养权公证时,拿着《变更抚养权协议》即可。抚养权作为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保障子女正常成长的一项权利和义务。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配?
      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配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但是新法实行以后,除有特殊约定外...


·在我国离婚财产怎么办公证?
      在我国离婚财产怎么办公证?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了解了离婚财产如何办...


·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一、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有哪些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


·离婚了孩子的监护人如何进行变更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
      离婚了孩子的监护人如何进行变更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离婚后双方各有一孩抚养费2023年的标准是什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仅要对于配偶尽到应有的责任还要对子女的教育尽到负责,但是如果夫妻二人因为个人的原因无法继续生活下去,那么就会选择离婚,但是这个时候不仅要商讨财产的分割还要牵扯到对于孩子的抚养和抚养费问题,如果有两个孩子,那么离婚后双方各有一孩抚养费2017年的标准是什么呢?一起...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可剥夺监护权吗?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可剥夺监护权吗? 一、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可剥夺监护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可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需花几...


·在我国没登记离婚财产怎么分?
      众所周知,我国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了法定结婚年龄的相关事项,这种规定是符合我国的发展要求以及男女的身心特征的。但是,在我国,尤其是很多农村地区,存在着很多男女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已经结婚的现象。如果,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关于没登记离婚财产怎么分的问题...


·夫妻离婚为什么男孩一般不判给女方
      夫妻离婚为什么男孩一般不判给女方?法律没有规定男孩的抚养权不能判给女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


·再婚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吗?
      再婚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吗 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的称呼。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关系的产生,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


·两夫妻分居多久算离婚
      首先,我们要解释一下这个标题,是:两夫妻分居多久算离婚?而不是:两夫妻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差别就在“自动”二字上,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离婚只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式,并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那么,两夫妻分居多久算离婚呢?接下来本文可以帮您普及一下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两夫妻分居多久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