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合同诈骗数额标准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单位合同诈骗数额标准是多少
  
  一、单位合同诈骗
  
  1、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
  
  1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合同诈骗罪犯罪构成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三、合同诈骗罪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被羁押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
  
  公安机关同意取保候审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同意取保候审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犯罪嫌疑人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数额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经济状况、案件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能判处刑罚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1、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能判处有期徒刑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怀孕、哺乳自己未满周岁婴儿妇女;
  
  4、对拘留犯罪嫌疑人证据符合逮捕条件;
  
  5、提请逮捕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案件能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
  
  7、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决定起诉需要复议、复核
  
  


·合同诈骗有单位犯罪吗 怎么处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有单位犯罪吗 怎么处罚合同诈骗罪我们知道《刑法》中规定的不少犯罪是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虽然也允许单位构成其中一些犯罪,但毕竟是少部分。其中,单位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那单位是否可以构成呢?也就是说合同诈骗有单位犯罪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合同诈骗有单...


·合同中最多约定违约金比例多少钱?
      合同中最多约定违约金比例多少钱?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那么一般违约金是多少呢?合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的30%,超过3...


·大连市合同文本管理办法
      大连市合同文本管理办法 大连市合同文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行合同文本制度,规范当事人的签约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合同文本的制订、发布、印刷、发放和管理。 本办法所...


·茶叶购销合同范本的意义有哪些?
      茶叶购销合同范本的意义有哪些?一、茶叶购销合同的含义 茶叶购销合同是出卖人转移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民法典。购销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条、第六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本合同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 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该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为使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


·合同违约计算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违约计算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合同的变更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应注意哪些方面
      合同的签订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建立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法律在这方面的干预其实相对是比较少,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作出的约定,那么就是会认定有效。而随着客观情形发生了变化,其实也很有可能需要对合同的内容作出变更,那一般合同的变更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合同的...


·解除合同后果可以直接裁判
      解除合同后果可以直接裁判赔偿吗?解除合同后果是可以直接裁判赔偿的;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样规定的理由是:1.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


·合同纠纷调解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纠纷调解的方式有哪些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合同事项的主管单位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


·双务合同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双务合同三大抗辩权是什么?在生活中如果别人的主张言论我们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反驳,在双务合同中也是如此,如果合同当事人的主张或未能及时履行债务导致另一方权益受损的,合同的另一当事人可行使抗辩权以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那双务合同三大抗辩权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双务合同中...


·合同滞纳金上限有什么规定?
      合同滞纳金上限有什么规定?在平时生活工作中,我们经常需要和对方签订合同,约定合同违约金。但由于我们法律意识的淡薄,经常分不清滞纳金和违约金的区别,不明不白的交了很多不需要缴纳的滞纳金。其实在我国法律中,合同滞纳金是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下文我们为您整理了合同滞纳金上限这一问题的相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