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劳动法中工龄要怎么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新劳动法中工龄要怎么算?
  
  一、新劳动法中工龄要怎么算?
  
  新劳动法中计算工龄的方法: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对于工龄的定义,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二、计算工龄的方法
  
  1、连续计算法
  
  2、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
  
  三、工龄分几类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工龄不足整年要怎么算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一、造成伤残误工费的时间如何确定?
      一、造成伤残误工费的时间如何确定?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


·劳动法辞退过错员工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过错员工规定是什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


·砌筑工程质量标准是多少?
       砌体工程一般指的就是在建筑工程中是砖砌进行砌建的工程,在工程中的质量非常重要的,否则在建成之后往往会出现意外,那么砌筑工程质量标准是多少?一般的标准是有明确的相关数字规定的,那么下面具体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 砖砌体施工的组砌要上下错缝,内外搭接,以保证砌体的整 体性;同时...


·企业用人单位用人的前一个月内就需要和相关人士签订劳动关系协议
      企业用人单位用人的前一个月内就需要和相关人士签订劳动关系协议书,劳动关系协议书能够快速的证明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不过对于构成劳动关系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所以对于劳动关系所需满足的条件使我们需要去了解的,那具体来说符合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呢?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


·一、试用期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


·国企被兼并解除劳动合同会有赔偿吗?
      国企被兼并解除劳动合同会有赔偿吗?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劳动...


·误工费举证责任
      误工费举证责任 误工费的相关举证由受害人提供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所以应当向法庭出示能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证据:单位出具因为事故而导致没有上班期间的工资收入的情况说明和鉴定机构出具的休息期证明 误工费误工时间的举证责任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


·试用期过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
      试用期过后,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那么试用期过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呢?单位在试用期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都有哪些呢?就让我们来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吧,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试用期过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以下条件:1、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


·劳动合同法年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年休假是指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依法享受的一定时间的带薪休假。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年休假的天数以及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等事项。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劳动合同法年休假是如何规定的这一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年休假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


·续订劳动协议应怎么编制劳动协议书制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续订劳动协议应怎么编制劳动协议书制作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二)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


·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呢?这时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采取合法手段追讨属于自己的工资,所以要如何采取手段?怎么采取手段呢?要解决“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这个问题,下面跟随来寻找答案。 一、解决方案 (一)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