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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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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一、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合同无效的情况下,除非合同中有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的约定,否则违约条款是无效的。当然也有三种例外情形。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违约金条款属于上述第一项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即使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也继续适用。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赔偿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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