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认定构成重婚罪的被害人是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认定构成重婚罪的被害人是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情对方已结婚的第三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的犯罪类型1、法律婚+法律婚这是重婚罪最典型的类型,也是情形最为恶劣的重婚罪的一种类型。重婚的一方之前的民法典律关系就是经过登记,而之后的民法典律关系也履行了登记的行为。这种情况的发生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我国一些落后地区互联网不完善,所登记的个人信息有漏洞。这给行为人制造了犯罪的机会,行为人可能通过造假等方式来骗过婚姻登记机关,也可能通过其他行贿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不当方式,从而进行第二次、甚至诸多次婚姻登记。2、法律婚+事实婚最高人民法院于 1994 年 12 月 14 日作出的《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在之后的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并未对此规定做出修改或者更正,因此该条仍是在对于重婚罪进行认定时的重要的法律依据。对于已经进行了婚姻登记,确立了民法典律关系的一方,又与他人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的情况时,也是重婚罪打击的范围。3、事实婚+法律婚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后有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广大偏远农村地区,农村地区注重以举办婚宴的方式公示结婚,对结婚登记的重要性意识淡薄,导致很多外出打工者背着家里的另一半与他人登记结婚。此类型的受害者往往以女性居多。在现在法律日益完善的情况下,我们社会本身提倡的是登记确立婚姻关系的方式,因此这种规定本身也是提倡登记结婚的社会趋势。4、事实婚+事实婚行为人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条件下,先后或者同时与多名异性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对于事实重婚不管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都不能否认其想逃避法律制裁,故意追求婚姻关系重叠的主观心态,这种重婚类型的社会危害性首先表现在事实重婚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两个事实婚姻重叠不但破坏夫妻之间的感情,影响社会家庭的和谐,也导致社会矛盾激化,损害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其社会危害性显而易见。如果放纵这种行为,则会在根源上使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形同虚设,故对两个事实婚姻重叠的重婚行为需要运用刑法加以调整,才能更加有效地打击事实重婚,震慑犯罪分子,使之不敢也不能重新犯罪,进而维护法律的权威,保障一夫一妻制度。实务中,不知情的第三方,无论是事实婚姻关系还是法律婚姻关系,都是不构成重婚罪的。此外也要提醒各位,无论之前是否知道对方是有配偶的,从知道对方是有配偶的那天起,就要与对方结束婚姻关系,法律婚姻的,立即办理离婚手续,事实婚姻的,则要结束同居的关系,避免构成重婚罪,受到相关的处罚。
  
  
  


·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来进行判决离婚,在司法实践中,一方想离婚,但是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若夫妻一方提出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法院会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一判断标...


·离婚后怎么样申请剥夺探视权?
      探视权,意思是在离婚后抚养子女的父母的另一方享有的对子女的探视的权利,也可以叫做见面交往权。探视权可以充分地体现现代法律的人性化一面。但是也许在许多家庭中,夫妻离异后,获得了子女扶养权的家长认为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有害无益,于是希望可以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以期望不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


·重婚罪如何认定,怎样进行处罚?
      有配偶的人要是还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就会构成重婚,此时是涉嫌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认定重婚罪呢?而我国对重婚犯罪又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重婚罪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


·女方怀孕时如何起诉离婚?
      女方怀孕时如何起诉离婚? 一、女方怀孕时如何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由此看来,在女方怀孕期间,也就是女方从受孕之日...


·家中独生子女需要写遗嘱吗?
      家中独生子女需要写遗嘱吗需要写遗嘱,仅凭独生子女证明,是无法直接证明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房屋登记部门也无法判断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因为从实际来看,房屋除了独生子女这个继承人,的确存在其他多个继承者,尽管独生子女能够继承的份额比例是最高的。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


·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如何规定的,如何认定过错?
      近年来,我国全国范围内的离婚案件频发,根据司法实践中的已经审理结束的案情来看,离婚纠纷不仅限于双方因感情不和,也不乏出现骗婚、出现婚外情的现象,我们知道离婚最主要的是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如何规定的? 一、夫妻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割 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


·夫妻离婚有个男孩会判给谁
      我们发现要是家里面的孩子尚未成年,而此时父母又涉及到离婚的话,那总是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否则也是不会允许夫妻离婚的。那要是夫妻离婚有个男孩会判给谁呢?通常在离婚夫妻不能协商处理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处理。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


·一、结婚一年不退彩礼算骗婚吗?
      一、结婚一年不退彩礼算骗婚吗? 没有骗婚一说,但如果男方要求退彩礼,彩礼就应该退还。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离婚案件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
      打官司的必经环节就是进行法庭辩论,法官会就相关问题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然后再结合证据对案件最后做出判决。那么这个离婚案件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案件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 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自己一方的诉讼请求、反...


·非婚生子就是我们平时白话所说的某人在正常家庭以外
      非婚生子就是我们平时白话所说的某人在正常家庭以外所生育的孩子即私生子,另外我们也都知道家庭内如果孩子的数量太多就会被强制要求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那么非婚生子作为另外的孩子也应当算在超生范围之内,那么,上海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多少?上海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多少按照我国计生条例的规定,...


·男方不给小孩抚养费能起诉他吗?
      男方不给小孩抚养费能起诉他吗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