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处罚退休待遇是否会取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事处罚退休待遇是否会取消?已退休人员因犯罪被处以刑事处罚的,退休待遇是否取消,分两种情况:1、非公职人员。按照《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的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2、公职人员。《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法需追究责任的行政处理及待遇问题:(一)对于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羁押、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停发基本退休金,其受行政、刑事处罚期间的生活费按照《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办理。(二)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在当代社会服刑期间,相关的养老保险待遇是不能够享受到的。主要还是因为在刑法执行的过程当中不能享受这些待遇,如果刑罚执行已经完毕的话,可以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犯罪未遂可以免除处罚吗
      犯罪未遂可以免除处罚吗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种:一...


·诽谤罪管辖法院量刑标准
      诽谤罪管辖法院量刑标准,一般这种量刑标准是根据,所犯罪的大小来决定的,诽谤罪这个罪生活中很多人不清楚概念,从而也没有在意一些自己受到的侵害,没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下文中会对什么是诽谤罪进行详细分析。 一、什么是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


·花钱找罪受的这种事情有不少小伙伴们肯定都有过类似的经验
      花钱找罪受的这种事情有不少小伙伴们肯定都有过类似的经验,因为如今我们不管是平时旅游、消费或者是买房的这些重大事情的时候,都会难以避免的就碰到一些不良商家。不过我们在谴责这些商家的同时也应该检讨一下自己的,例如买房子的时候,不排除有些人根本就没有考虑过买房子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哪些...


·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多长时间?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不然也就成了无期徒刑。需要注意在对刑事案件量刑处罚的时候,判处有期徒刑是是十分常见的。那按照规定一般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多长时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多长时间? 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


·检察院批捕后一定有罪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一定有罪吗? 1、批捕只是有重大的犯罪嫌疑,要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 2、不是逮捕就会被判刑。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案情。建议...


·二审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是什么
      二审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是什么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


·二级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规定是什么?
      二级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规定是什么?轻伤二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d)颅骨骨折。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关于诈骗罪的理解和认定包括哪些
      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常常会与遇见不法分子为自己利益进行骗取他人钱财的现象,受害人可以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那么,关于诈骗罪的理解和认定您是怎么看待的呢?按照相关规定,构成诈骗罪的与贷款、亏损、招摇撞骗以及其他情况的欺骗都应当有明确的认定界限。 一、犯罪认定 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当如何处罚?
      走私普通物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寻衅滋事被害人不追究是否会被判刑?
      寻衅滋事被害人不追究是否会被判刑? 生活当中有些为人处事自私贪婪,做什么事情都完全不顾及他人感受的这部分人员,其实就最容易在社会当中亮成寻衅滋事的这种行为,可能当事人嚣张跋扈到完全将国家的法律制度跟社会公德心抛之于脑后,甚至会觉得在事后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以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么...


·强奸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既遂的标准是: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当受害者为幼女时,只要行为人的生殖器与幼女生殖器表皮接触,即视为强奸既遂,故强奸幼女既遂采取的是接触说。这一方面是考虑到幼女年龄小,缺乏性生活的适应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