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羁押期限折抵刑期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事羁押期限折抵刑期规定是什么?刑事羁押期限折抵刑期规定是羁押期限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折抵刑期。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刑法》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罪犯被私放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看守所的管教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罪犯取走,直接侵犯了国家监管罪犯的制度,应受到刑法追究。至于被私放的罪犯,不能因“经过领导批准同意”、“交纳了现金”,而认为其是被合法释放,其被私放在家的时间也不能折抵刑期。首先,私放罪犯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39条的规定,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书,才能办理释放手续,看守所无权自行释放罪犯。看守所的管教人员擅自释放罪犯,发给释放证明书,这是一种越权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第二,被私放的罪犯,其被私放在家的时间不能计入服刑期。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必须在监狱或者看守所内执行刑罚。只有三种情况,其在狱外的时间可计算服刑期:一是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外执行条件的,即经过批准保外就医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经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假释的;三是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罪服法,表现突出,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经监狱批准离监探亲的。被私放的罪犯显然不符合以上条件,因此其被私放在家期间不能计入服刑期。第三,罪犯被私放在家的时间也不能折抵刑期。折抵是指对罪犯判决后,将其在判决之前被羁押的日期折抵为已执行的刑期,目的是正确贯彻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因为判决之前的羁押使罪犯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这与有期徒刑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的特征是相同的,因此,《刑法》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罪犯在被私放期间,其人身自由未受到任何限制,因而不能折抵刑期。为了严格执行法律,在追究私放罪犯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必须对被私放的罪犯继续执行刑罚,不能让其逃避法律的制裁。在采取刑事方面做事的时候,肯定是会涉及到人身自由的限制的。国家规定侦查羁押期限是不能够过长的,当然日后确实被定罪量刑,那么前期的侦查羁押的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缓刑前三个月严管什么意思?
      缓刑前三个月严管什么意思?判缓刑严管三个月就是前三个月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


·醉酒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
      醉酒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醉酒驾驶机动车本身就会构成危险驾驶罪,而此时要是还发生了交通事故,撞死人的话,则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行为人的处罚就会重的多,到底醉酒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而驾驶机动车。根据《刑法》...


·组织传销罪的被害人如何进行财产权救济?
      在组织传销犯罪案件中,不仅存在组织者这种构成犯罪的主体还存在参加传销的被骗者,也就是组织传销罪的被害人。这些被害人一般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他们的权利应该如何得到救济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传销案件被害人的财产权救济 既然存在被...


·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现如今社会上有很多诈骗案的消息传来,已经有很多的人成为了诈骗案的受害者。不管是全国的哪个省市都有发生,其实现在诈骗案的多发主要还是因为网络的不断发展。接下来我们就以河南省诈骗罪为例,具体讲解下诈骗案的立案标准。 一、《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铁路逃票多少金额会拘留
      如果逃票数额达到3000元及以上就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处罚金。如果存在多次逃票、拒不补票、在车站大吵大闹等严重侵害铁路运输公共秩序的行为,还可能面临最高十日行政拘留、最高20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


·非法拘禁罪的行为有哪些?
      从罪名定义上看,非法拘禁罪是以强制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有些情况下的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并不一定认定为非法拘禁罪。那么,什么行为会构成非法拘禁罪呢?我国法律规定非法拘禁罪的行为有哪些呢?请看以下内容吧。 一、什么行为会构成非法拘禁罪 (一)关于“拘禁...


·一、盗窃路面井盖行为属于违法还是犯罪?
      一、盗窃路面井盖行为属于违法还是犯罪?盗窃路面井盖行为一般属于违法行为,按盗窃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


·过失犯罪有前科能判缓吗
      看情况。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同时具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情节的犯罪分子也可以宣告缓刑。前科情况并非影响宣告缓刑的直接因素,只有前科构成累犯的情况下,才不适用缓...


·哪些人可以构成逃税罪主体
      哪些人可以构成逃税罪主体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


·什么是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
      如果在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等案件中,遇到被告人在当庭自愿认罪,真诚悔过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些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酌情处罚。那么你知道什么是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吗? 当庭自愿认罪是指犯罪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 一、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构成要件: ...


·数罪并罚的具体适用哪些情形
      数罪并罚的具体适用哪些情形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