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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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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一、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合乎法律规定,对于著作权侵权赔偿,应当是按照实际损失或者对方因此获得利益来进行计算。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罚款金额是罚款一百至五千元;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 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罚款金额是一万至十万元或者总定价的二至五倍;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罚款金额是一千至五万元。
  
  二、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2、侵犯著作权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在生活当中侵害他人所拥有的著作权,需要为此而承担一定的代价,这里的代价如果不涉及到刑事方面的罪名承担的话,就是民事赔偿。刑事赔偿需要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对于对方的损失负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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