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立遗嘱一分也不给小女友合法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立遗嘱一分也不给小女友合法吗当事人是可以立遗嘱将财产给别人。表示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成立后,生效时间为遗嘱人死亡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二、公证遗嘱是怎么规定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2、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3、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代书遗嘱,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财产凭证(如涉及房产,指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如公证人员认为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专业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三、自书遗嘱怎么规定的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3)遗嘱人亲笔签名。(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遗嘱的形式。除了公证遗嘱外,其他遗嘱必须设立遗嘱见证人,见证遗嘱的设立和遗嘱的继承。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的,才能够合法的继承办理,如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法继承遗嘱中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


·离婚后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后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吗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


·刑事案国家赔偿怎样写?
      刑事案国家赔偿怎样写?刑事案国家赔偿申请书在书写时需要注明受害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具体的书写方式如下:《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对方吸毒可以起诉离婚不
       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所以如果配偶一方如果吸毒,另一方则会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久而久之,夫妻感情也会消失殆尽。那么对方吸毒可以起诉离婚不?下面是对这个问...


·不履行离婚调解书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不履行离婚调解书的管辖法院是哪个?离婚调解书不同于一般的离婚协议,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解决离婚纠纷重要的的一种方式,一旦离婚调解书生效就不可以反悔了,离婚当事人必须要慎重对待。若一方反悔不履行离婚调解书时,调解书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一一道来。 一、什么叫离婚调解书 法院...


·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都有哪些
      虽然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但在很多家庭里面仍旧只有一个孩子,而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总少不了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实践中,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都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将孩子判归...


·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怎样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一件事情,我国存在着许多无效的婚姻,对于这些婚姻在我国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也就是说不能够引起法律上的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常常有人弄不明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与无...


·丈夫对妻子的抚养义务吗?
      丈夫对妻子的抚养义务吗? 一、丈夫对妻子的抚养义务吗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1、根据我国《民法典》夫妻之间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 (2)夫妻双方平等协商...


·重婚与同居的区别是什么?
      重婚与同居的区别是什么? 重婚与同居的区别: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同居不等于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饼居。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法院离婚调解书怎么写
      诉讼离婚中,法官在作出判决之前,必须要先进行调解,有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调解离婚的情况,此时法官要作出一份离婚调解书,将调解离婚的内容做一个约定、说明。但是这个法院离婚调解书怎么写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法院离婚调解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 ( )民 字第 号 ...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通常情况下,夫妻自愿离婚的话,只要签署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登记办理即可,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律师的。但是一旦离婚的时候产生财产纠纷,往往都会请律师帮忙。既然聘请了律师,自然就要支付律师费。那么,在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是多少?详情请看下文。 一、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目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