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伤残都赔偿哪些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伤残都赔偿哪些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交通事故在涉及到赔偿的时候,由于事故伤残等级可以分为一到十级,不同等级的伤情严重程度不一样,具体的认定标准也不大相同。自然了,对应的赔偿项目、标准也会存在差异。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待治疗结束以后三个月向鉴定机构申请,当然若是伤情稳定也可提前。
  
  
  


·北京五险一金怎么交?
      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企业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这是国家强制实施的制度。我们知道,员工与企业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五险一金的缴纳的,那北京五险一金怎么交?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作以下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五险一金怎么交 五险一金的缴纳是以缴费基数乘以一定的缴纳比例来缴费...


·庭前交换证据规则的条件
      庭前交换证据规则的条件一、庭前证据交换规则的条件 《最高法院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第二十一条对证据交换的适用条件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在实践中,把握标准是: 1、治安处罚类案件适用。此类案件中由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法律对公安机关执法程序要求严格,形成...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交通费吗?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交通费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


·遭遇交通事故残疾人护理费吗?
      遭遇交通事故残疾人护理费吗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护理费是指护理受害人而发生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确定。其简单计算公式...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了车祸怎么走程序?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了车祸怎么走程序? 可能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应当报警,但是在我国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会选择逃跑,实际上这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很多人都想清晰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了车祸怎么走程序? 一、根据我国法律...


·股权转让是否要交印花税?
      股权转让是否要交印花税? 若一个公司要办理股权转让,除了要求公司股东开会形成决议之外,还要让负责人去税务局、工商局等完善相关手续。其中,去税务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款,去工商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当然,公司实行股权转让需要考虑到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今天我们就来具体讨论讨论股权转让...


·商业车险示范条款是什么?
      商业车险示范条款是什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时,有关部门通常会在制作完事故责任认定书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时,有关部门通常会在制作完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让自己看,可是如果你不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怎么认定,你可能对认定书中责任的划分有所误解。同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久是另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它可能直接关系到你的权益能否及时的得到保护。因此,如果你想知道了解这些...


·交通事故逃逸后自首的处理方法
      交通事故逃逸后自首的处理方法(一)、《刑法》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买房子交房时要注意些什么
      买房子交房时要注意些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该怎么办
      一、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该怎么办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