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怎么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怎么算?一个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这些钱又应该怎么算?相信这是许多破产人员想要了解的问题,今天法律我们将为各位大概讲解一下,希望能对广大朋友能有所帮助。一、分公司破产,公司会赔经济补偿金吗?用人单位破产,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哪些方面会得到赔偿?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三、公司破产赔偿金怎么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散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与经济补偿。因此,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公司的法人资格已经终止,应当进入到清算阶段,如果不是破产,则由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以清算所得优先支付员工工资、社保,并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是破产的,则应当在法院的主持下,由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以清算所得优先支付员工工资、社保及经济补偿等。清算完毕后,公司应当在工商局进行注销登记,公司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不必由员工填写辞职报告。分公司破产,怎样的分配赔偿金是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大意不重视,会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后果,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不能盲目做一些会损坏我们员工利益的事情,应该多多的思考。今天,
  我们所讲的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还有许多各方面有关经济调节的问题,如果想要了解更多有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登陆网站咨询在线律师,他们将会为你做更专业的解答,排除你心中的疑问。
  
  
  


·公司吊销后未清算情形下债权人请求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审查认定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一直未依法清算,债权人以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灭失无法进行清算为由请求股东对公司所欠债务承担清算不能的连带责任的,除应审查并区分公司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是否部分或者全部灭失外,还应审查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灭失是否必然导致无法清算,以及公司小...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赔偿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赔偿是怎样的 一、公司破产怎么清偿债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破产清算是破产的必要程序吗
      破产清算是破产的必要程序吗? 一、破产清算是破产的必要程序吗?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


·破产清算判决要不到钱是真的吗
      破产清算判决要不到钱是真的吗根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破产清算指宣告企业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有关机管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


·破产清算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1、破产清算: 依据《公司法》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


·小公司破产清算什么内容
      小公司破产清算什么内容 一、小公司破产清算的内容 1、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 2、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l.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l.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l.帐目记录情况l.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


·关于清算组成员的要求有哪些
      关于清算组成员的要求有哪些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


·公司破产逃债的现象有哪些
      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低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或是放弃自己的债权。将资产转移到新设的企业,然后根据分立协议由老企业承担全部债务,然后由老企业宣布破产,甩掉债务。一些企业通过投资的方式转移资产,使原来的企业仅剩下空壳...


·公司破产清算多久终结,清算程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多久终结,清算程序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多久终结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


·被清算企业股东还可以与其他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关系吗?
      被清算企业股东还可以与其他的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关系吗?被清算企业股东不可以与其他的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关系,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一些企业因经营危机可能陷入破产的境地。企业破产有严格的程序,要经过清算,然后将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对已广大职工而言,更关心的是其自身合法权益是否得当保护。那么,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大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