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异遗产继承权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异遗产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是存在离异遗产继承权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留遗嘱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情况下,孩子依法享有继承权。
  
  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有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可见子女的继承人身份是法定的。
  
  父母离异,无论子女的抚养权是归父还是归母,父母是否各自再婚甚至又有了孩子,都割不断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关于父母离异后财产继承人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无论父母婚姻关系是否存在,子女都依法享有继承权,包括婚生、非婚生、抚养、收养的子女都是一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有杀害、伤害被继承人和其他继承人,伪造毁损遗嘱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则取消行为人的继承权。
  
  我们国家对于法律当中的遗产继承会存在着比较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或者是存在遗嘱遗赠的状况,才能够享受到继承权。法律中规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子女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丧失继承权。
  
  


·父母遗产儿子不在了孙子有继承权没
      父母遗产儿子不在了孙子有继承权没?父母遗产儿子不在了孙子有继承权,但是只继承到老人儿子的那一份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道后,由第一顺序继内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一、执行阶段放弃继承是否允许?
      一、执行阶段放弃继承是否允许?执行阶段放弃继承是允许的,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的。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不影响没有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法律效力。如果反悔放弃继...


·胎儿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胎儿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胎儿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胎儿遗产继承顺序是作为法定继承人来发生继承,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


·被继承人想立遗嘱该怎么去做
      被继承人想立遗嘱该怎么去做 一、被继承人想立遗嘱该怎么去做? 1、自书遗嘱。自己亲笔所写,符合自己的意愿,不被胁迫; 2、公证遗嘱。遗嘱人在公证机关办理遗嘱; 3、代写遗嘱。由别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制的立遗嘱人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才可...


·什么是转继承什么是代位继承?
      什么是转继承什么是代位继承?转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另外,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只要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且没有...


·继承算一户多宅吗
      算,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诉讼费哪方出?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诉讼费哪方出?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诉讼费应当由败诉方承担。遗产纠纷案诉讼费用的承担由法院判决,原则是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各方当事人就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就诉讼费也达成了协议,则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由起诉人先行预交,案件审理终结后,法院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无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无继承权?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无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继承权,之后并不会影响到孩子的继承权问题。离婚后,原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在解除夫妻关系的同时,就已经完成了财产分割,该人财产的继承与原配偶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


·遗嘱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嘱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嘱中如果确定了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未确定只归一方的,则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


·一、继承财产分配所占比例是多少?
      一、继承财产分配所占比例是多少?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


·几次放弃继承权公证合法吗?
      几次放弃继承权公证合法吗?合法,放弃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证明继承人放弃其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我国法律一方面保护公民的合法继承遗产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是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根据《公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