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份额转让协议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继承份额转让协议怎么写?
  
  一、继承份额转让协议怎么写?
  
  遗产继承份额赠与协议书
  
  甲方(赠与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_____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 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 ;
  
  (三)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___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二、遗产继承份额可否转让
  
  1、我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规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继承份额,虽然没有关于继承份额转让的直接表述,但对于公民来说,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继承人之间将自己应继承份额让与其他继承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2、其次,继承人之间通过协议的方式对继承份额进行划分并转让,应属于对财产所有权的转让,而不是对继承份额本身的转让,因为继承份额具有人身属性,其最终是以财产的形式来确定,而作为财产继承人当然享有处分权。
  
  在已经确定了各位继承人可以继承的遗产份额之后,具体办理遗产过户手续之前,若是继承人之间,能对转让遗产份额事宜协商一致,此时也是可以将协商的内容以协议的方式呈现,然后由各方当事人签署后。
  
  


·父母健在女儿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有效?
      父母健在女儿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有效? 一、父母健在女儿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有效? 1、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范本: 2、公民申请办理放...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夫妻离婚规定是什么?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夫妻离婚规定是什么?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时,《婚姻法》还对子女、父母...


·放弃继承权能否只放弃部分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
      放弃继承权能否只放弃部分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


·私生子是否能继承遗产 私生子可以继承遗产吗
      一、私生子是否能继承遗产一般来讲,私生子是指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也就是非婚生子女。那么在实践中私生子是否能够继承父母的遗产呢?我国《继承法》在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时,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的远近程度、经济上的相互依赖程度和共同生活的...


·独生子女是不是应该继承父母的财产
      独生子女是不是应该继承父母的财产 一、独生子女是不是应该继承父母的财产? 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但子女不是唯一的继承人。 《民法典》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民法典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


·被继承人的遗产包括哪些
      被继承人的遗产包括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


·遗嘱继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遗嘱继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1、法定继承中,应当是尽义务少的少分,不尽义务的不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抚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2、子...


·没有遗嘱的遗产怎样分配无遗嘱的情况下
      没有遗嘱的遗产怎样分配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遗产分配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
      遗产分配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法律并无规定遗产分配的比例,一般按照公平平等分配进行,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资格继承,其他人无权干预,抄无权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婚生和非婚生子女、合法妻子、(在世)父母,原则上以上继承人平均分配,但如果子女幼小或继承人中有残疾人,可以和...


·子女成年后父亲再婚继承权是否受保护
      子女成年后父亲再婚继承权是否受保护 一、子女成年后父亲再婚继承权是否受保护? 子女成年后父亲再婚继承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继承权和父母再婚没有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一、赡养老人可以多分到多少遗产?
      一、赡养老人可以多分到多少遗产?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主张多分,具体数额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1、首先,多照顾老人能多分遗产。2、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