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侵权主体不同。
  
  刑事赔偿的侵权主体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疏、军队保卫部门,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行政赔偿的侵权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赔偿的范围不同。
  
  刑事赔偿范围是基于行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职权而产生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如错误的刑事拘留、错捕、错判、在刑事程序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而行政赔偿的范围则是基于各类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3、赔偿程序不同。
  
  刑事赔偿请求人只能通过申请行政机关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获得救济;而行政赔偿则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获得救济。
  
  二、行政赔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行政执法和刑事诉讼是不一样的,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相应的危害后果的,那么行政机关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标准都要结合给被侵权人造成的具体影响确定。
  
  


·共同犯罪停止形态有哪些?
      共同犯罪停止形态有哪些?共同犯罪停止形态包括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主要如下: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


·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在哪服刑?
      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在哪服刑?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要关在看守所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地方,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


·醉驾拘役是在哪里处罚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醉驾拘役是在哪里处罚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处罚种类。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知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道刑人一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内酬。拘役的期限容为...


·诈骗罪司法解释规定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我国严厉打击的犯罪之一,为此我国刑事诉讼法专门制定了有关诈骗罪的司法解释,但是大多数人对该司法解释的内容并不是非常的清楚。下面,我们对该解释专门做了整理,请阅读下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


·故意伤害致死亡的如何判刑
      在故意伤害中,轻则导致受害人轻伤,重则会直接造成受害人的死亡。实践中,针对不同的伤害情况,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不同的,那到底故意伤害致死亡的如何判刑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跟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故意伤害致死亡的如何判刑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罚...


·诈骗罪判刑8年半能缓刑吗
      不能。诈骗罪能缓刑的条件: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5、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


·河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河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诈骗犯罪,我们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


·对于公民盗墓贩卖什么罪?
      对于公民盗墓贩卖什么罪?就是属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墓贩卖文物判三年,个别情节比较严重的盗掘行为,所对应的刑罚也不一样:确定为盗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或者古墓葬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且处相关罚金,严重的...


·新刑事诉讼法取保依据的条件是什么?
      一、新刑事诉讼法取保依据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个人信息被泄露的事情,严重者会对我们的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现在全社会都对泄露他人信息的行为深恶痛绝,刑法修订案也在这方面不断完善,并且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了量刑标准。那么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介绍下。 一、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


·如何适用缓刑,缓刑怎样适用
      缓刑是刑罚体系中非常有特色的一种刑罚。其意指先判刑,但是基于某些原因暂缓执行,观其表现再决定执行与否。在实践中,要如何适用缓刑?换言之,缓刑该怎样来适用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适用缓刑,缓刑怎样适用 暂缓量刑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所犯罪行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