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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配偶能不能分割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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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夫妻离婚涉及到公司、企业股份分割的越来越多,而对于股份的分割就不像对现金或存款的分割那么简单,此时适用的不仅是《婚姻法》,还有《公司法》等法律。那么夫妻在离婚时配偶能不能分割股权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离婚时配偶能不能分割股权
  
  夫妻离婚,公司股权如何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如果只是个人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夫妻股权,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完成共同财产出资行为后而享有的从企业获取经济利益和参与经营管理的各项权利的总称。实践中,夫妻股权投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成立公司,约定各自股份占有份额(股份出资比例)。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后以一方名义登记,并由其参加经营活动,其经营所得用于家庭生活。
  
  3、夫妻共同出资与其他人共同开办企业,取得股权。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改制时,用共同财产购买职工内部股,登记在一方名下。
  
  5、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取得股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除非双方有约定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股权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有所不同。股权是证明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夫妻共同财产向企业出资并据此享有股东权益的股票或股单,是一种抽象的权利凭证,股权与财产所有权虽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行使共有权的主体有区别。通常意义上的夫妻财产权的行使主体比较灵活,由于夫妻之间互有特殊的代理权,所以任何一方均可以出于夫妻共同利益的考虑比较自由地处分财产。但是股权,尤其是与第三人成立合资公司时候所获得的股权,股权的分割必然会涉及到其他股东的权益,配偶的处分权受到极大限制,另外,股权的实际价值难以确定。在分割的时候,往往也不同于其他共有财产的处置。
  
  二、离婚时股权的分割原则
  
  一是在夫妻共同股权认定上适用推定原则,当事人不能举证,且法院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是对于非股东配偶一方无法满足成为股东的条件而不能分得股权的,应将该股权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作价补偿给非固定一方,从而保障该其合法权益。
  
  三是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由作为股东的一方证明公司的经营财产状况或出具资产负债资料,其配偶可以对资料进行查证,若发现恶意隐瞒,则应当少分。
  
  四是股权价值可通过以下方式确定。公司章程有规定,按章程规定的价格认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合理价格;双方协商不成的,则共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五是分割的程序可参照《公司法》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规定,但应保护其他股东的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
  
  综上可知,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对一方或双方获得的公司股权进行分割,但如果公司章程中有特殊规定的话,则还要根据特殊规定来处理分割的股权。更多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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