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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么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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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么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但是实际中经常发生由于用工单位违约在先,如未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二、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能领失业金么不能,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才能领取失业金。请参考《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不仅用人单位享有,劳动者也是享有的,也就是说法律同时赋予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解除权。但当事人在行使解除权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一个是不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一个是也不能出现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单位规章制度对职工是否有效
      单位规章制度对职工是否有效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劳动者应当遵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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