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恶意欠薪会面临什么样的刑事处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恶意欠薪会面临什么样的刑事处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恶意欠薪被刑事处罚的条件
  
  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企业系指用人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自然人包括用人单位以外的自然人(尤其是《民法典》所规定的“两户一伙”) 。
  
  主观要件: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不作为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
  
  1、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 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 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 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
  
  


·还款协议书范本格式
      个人还款协议书格式一般如下所示:1、首先需要明确当事人双方信息,详细填写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个人信息,例如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等,根据双方需要写进协议中,明确双方债务关系。在必要时可以作为重要的法律凭证来维护个人权益。2、明确协议生效时间。还款协议实际上也属于合同中一种形式,同...


·国家关于退款违约金的问题是否有明确规定
      国家关于退款违约金的问题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国家关于退款违约金的问题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关于退款的问题 1、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2、延迟交房。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


·客户拖欠货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客户拖欠货款要不回来怎么办?做生意最怕赊账,而赊销商品的形式又在生意往来中不可避免。在生意上,又经常会遇到一方拖欠另一方货款的行为。面对如此情形,不少公司的老板都觉得头疼,不知道该如何来追讨这笔货款。那么,客户拖欠货款要不回来怎么办?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客户拖欠货款要不回来...


·犯了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一、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各国民法对债权的转让是否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存在不同的主张。 1、自由主义。 德国民法典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美国法实际也是承认合同权利的转让无须经过债...


·该如何签民间借贷合同
      该如何签民间借贷合同 一、该如何签民间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在我国是允许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往往产生于亲朋好友或者有特殊关系的人与人之间,因借贷而造成资金损失或者亲朋陌路的情况时有发生。常有朋友因被债务困扰而来咨询,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不...


·利用借款方的借条起诉有用吗?
      利用借款方的借条起诉有用吗?利用借款方的借条起诉有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合法的要回自己的合法财产。1)对方有财产的,提供财产线索,通过诉讼,申请财产保护,然后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可以合理合法的获得自己的合法财产。2)对方没有财产的,对方确实没有财产,但是可以通过诉讼明确债务关系,待...


·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要承担吗?
      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要承担吗? 一、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要承担吗? ?借款为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另一方不需承担还债责任,由欠债那方负责偿还。 二、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 第1065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


·民间借贷利息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
      民间借贷利息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一、什么是贷款利息? 利息是借入货币的代价或贷出货币的报酬,是借贷资金的“价格”。利息水平的高低通过利率表示。利率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借贷货币额或储蓄存款额之间的比率,即利率=利息额/本金。利率一般可分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


·委托贷款的风险定义、分类及其防范措施是什么?
      委托贷款的风险定义、分类及其防范措施是什么 委托贷款从字面的意思上看,就是银行接受委托人委托,将其放在银行的存款依据委托人意愿借贷给他人。这种操作看似对银行方面没有风险,还能带来额外的资金沉淀。但是实际则不然,其实内藏了一些风险,下面将对委托贷款的风险进行解释分析并给出防范建议...


·根据婚姻法律规定婚后负债离婚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律规定婚后负债离婚怎么办?根据婚姻法律规定婚后负债离婚有当事人自己个人来进行承担,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的清偿责任也不相同共同债务的清偿。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债务的分割原则是:(一)共同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