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哪个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哪个重?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有期徒刑更重。有期徒刑的时间一般较长。拘役是一种刑罚,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两种哪个轻,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作具体分析。1、缓刑称暂缓量刑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2、拘役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是刑法的五种刑罚,不是犯罪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二、拘役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我们国家在具体的刑法处罚措施当中,是包括有缓刑的制度的,实际上刑罚的具体量刑标准,包括有有期徒刑和拘役,缓刑是一种具体的刑法执行的方式。三者相比较而言,有期徒刑是较为严重的。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盗伐林木犯罪构成具体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


·批捕通知书下了是就判刑了吗?
      一、批捕通知书下了是就判刑了吗?1、一般而言检察院批捕,是已经掌握了初步证据的。但是,最终是否定罪,是需要法院来作出判决的。因此,不能说检察院一旦批捕就一定会判刑,只能说实践中检察院批捕后法院最终定罪的比例很高,刑期长短要看具体案件情况,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具...


·刑诉法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几种
      刑诉法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几种1.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不适用告诉才处理。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如用暴力强迫他人嫁娶离婚。犯此罪致人死亡的不适用告诉才处理。3....


·关于死刑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的最高刑罚就是死刑。我国刑法当中保留着死刑,最主要还是针对一些犯罪情节特别重的,社会影响特别恶略的案件才执行死刑。其实,我国法院在执行死刑的时候,在行驶的的时候,是十分的严格的,对于我国最高院对死刑的判决也是严格执行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关于死刑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关...


·诈骗犯如何量刑
      诈骗犯的量刑金额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什么是走私假币罪
      走私假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货币的管理法规及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伪造货币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


·治安处罚法规定斗殴拘留几天?
      治安处罚法规定斗殴拘留几天? 在现在的法治环境下自然不会允许随意的斗殴行为扰乱正常的公民交往秩序,所以法律在知晓斗殴案件的时候就会让国家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尤其是严重情节的就会被拘留而限制了自由。那么,治安处罚法规定斗殴拘留几天? 一、治安处罚法规定斗殴拘留几天? ...


·在法律上抢劫罪类型有哪些
      由于社会治安还没有那么完善,抢劫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大多数人在遭遇抢劫之后会选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但我们会疑惑哪些才是真正的抢劫罪呢,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在法律上抢劫罪类型有哪些?法律会依照不同的类型给予哪些不同的惩罚。 抢劫罪的法定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八种: (一)入户...


·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抗诉去哪个部门?
      一、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抗诉去哪个部门?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抗诉是去人们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二...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的法律层面上来说,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在侦办和审查上都是不一样的。换句话来说,其实在生活当中的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有些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不到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法院是不会进行处理的,这就是所谓的自诉案件。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刑事诉讼法自诉的范围...


·侵犯商业秘密最量刑是怎样的
      侵犯商业秘密最量刑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