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板能辞退怀孕员工吗2023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老板能辞退怀孕员工吗2023
  
  一、老板能辞退怀孕员工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不得已怀孕为由辞退员工。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二、哪些情况可以辞退怀孕员工
  
  《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权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六种情形。
  
  1、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职工经常有迟到、早退或其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女职工怀孕也不在保护之列。
  
  2、在试用期间
  
  如果女职工是在试用期怀孕,则可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被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如果怀孕女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为不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的,单位是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的。
  
  但是,用人单位以员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试用期约定;
  
  (2)试用期期限应当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对等;
  
  (3)有明确的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界定,且已将该条件告知职工;
  
  (4)用人单位有证据表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5)解除劳动合同要在试用期内提出。
  
  3、有严重失职行为
  
  如果怀孕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而且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4、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兼职影响本职工作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六种情形都是劳动者本身存在重大过错,因此,即使《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二条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规定了特殊保护,但保护的范围并不及于该法的第三十九条。也就是说,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这六种情形之一,作为用人单位的一方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实践中,如果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到期的劳动合同应是自动延续至三期结束,待劳动者结束三期,用人单位即可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通知并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10级工伤怎么赔偿
      10级工伤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个人转包工程合同有效吗
      无效。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


·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工程质量的问题,我们知道,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是非常重视的,所以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定。如果工程质量不能够保证的话,那么就会发生工程质量的事故,由此严重的就有可能带来人员伤亡。么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上班途中工伤没有证人应该怎么办?
      上班途中工伤没有证人应该怎么办?上班途中工伤没有证人应该列举其他的证据,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就可以了,即使没有证人证言都是可以认定成功的。我国有明文规定工伤的认证依据。认定依据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几种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几种第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主要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一、非在编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非在编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合同期的需提前天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存在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二、随时辞职的...


·建筑工程转包个人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转包个人合同范本怎么写 违法转包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最为常见,而且建设单位要发现违法分包行为也十分困难。为了预防纠纷或处理纠纷,当事人应当充分协商并针对建筑工程转包工程签订合同。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建筑工程转包个人合同范本,以供您参考。 建 筑 工 程 转 包...


·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后多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
      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后多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员工与单位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企业就应当缴纳社会保险,建立劳动关系和签订劳动合同是两回事,应当自企业...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怎么进行
      所有的劳动关系都不是终身制的,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都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但是作为员工一方来说,最好在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方便以后寻找新的工作。所以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必须要知道,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怎么进行?...


·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工作最基本的保障
      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工作最基本的保障,当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理应停止劳动关系。如果还存在着劳动关系,那么,终止劳动合同还继续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该怎么办?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现在,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异...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