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若是他人侵犯著作权怎么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若是他人侵犯著作权怎么处理?
  
  一、若是他人侵犯著作权怎么处理?
  
  当著作权被侵犯时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
  
  (1)自行协商
  
  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调解
  
  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仲裁
  
  仲裁往往仅限于合同纠纷,而且提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的仲裁条款。当事人之间有效的仲裁协议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的,而且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著作权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促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仲裁作出的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民事诉讼
  
  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协议或是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或是虽经仲裁裁决但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解决民事争端的终极途径。民事诉讼既适用于侵权纠纷,也适用于合同纠纷。
  
  二、侵犯版权应该如何处罚
  
  需要看侵犯的具体是什么类型的版权。有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处罚。行为严重涉嫌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承担民事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其中赔偿损失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以下的赔偿。
  
  2、 诉讼前的保全措施:追究民事责任,除了软件著作权人和侵权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第三方调解解决外,主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为了保障软件著作权人有效地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有以下几种诉讼前的保全措施:
  
  (1)证据保全。为了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在诉讼前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著作权纠纷案件一般由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行为和财产保全。软件著作权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权利人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部门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3、行政处罚。对于一些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
  
  (1)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
  
  (2)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
  
  (3)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4)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5)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
  
  4、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不管是任何人,若是遇到他人侵犯自己还在法律保护期内的著作权时,都是可以要求对方停止实施侵害行为,并且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赔偿金。更多的情形下,侵权者是不愿意支付此笔费用的,遇到这种情形时,可以寻求司法救济。
  
  


·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效果是什么?
      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效果是什么1、注册商标宣告无效产生的效果,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2、注册商标宣告无效的救济方式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


·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财产权
      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财产权关于著作权,分为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而在著作财产权里面还具体包括了一些权利,那么您知道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吗?法律虽然没有规定哪些不属于著作财产权,但是规定了哪些属于著作财产权。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权是...


·商标未到期续展多久生效
      商标未到期续展多久生效续表满期之日开始生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0年,从核准注册之日开始算起。到时候可以进行续展,如果时间到了没有进行续展,商标就会被注销。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的时候才会交钱。二、为什么要办理商标续展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专利和商业秘密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和商业秘密的区别是什么?商业秘密要求保密,而专利申请之后是公开对外的。1、商业秘密得满足构成要件才行,非公知性,实用性,价值性,采取了保密措施,这些要件缺一不可。是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的,就看是否满足上述四个要件。2、这个保密措施,建立了适当的保密制度和其他科学谨慎的管理方法,...


·中国著作权保护对象有什么?
      中国著作权保护对象有什么?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1、...


·专利申请的种类有几种
      专利申请的种类有几种 一、专利申请的种类有几种 专利的申请需要一定的流程,内容不同,类型不同,本文将对专利申请进行简单的描述。 专利申请的类型 我国专利申请有三种类型,如下: (一)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需要备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需要备案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免受侵权,世界各国都相继制定了各种关于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很多国家实行软件著作权备案制度,那么在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需要备案?若是需要的话,那此时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备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计算机软...


·著作权的取得有哪几种形式
      著作权的取得有哪几种形式主要可分为注册取得和自动取得两种。(1)注册取得制度。注册取得,也叫登记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著作权注册取得的原则,又称为“有手续主义”。(2)自动取得制度。著作权自动取得,是指当作品创作完成时,作者因...


·发明专利的期限多长?
      发明的专利权的有效期是二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以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且前述三项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


·对方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形有哪些
       一、恶意抢注商标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


·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是对侵犯著作权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实施了这些行为只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就会受到刑事制裁。那么您知道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著作权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