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租金损失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租金损失吗?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损害是否要赔偿租金损失,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肇事人赔偿租金损失的,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碰到的几个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减值损失。1、停运损失。《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已经明确:“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2、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规费)。保险费系拥有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无论车辆是否运行;养路费也是拥有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新车缴费一年后即可短期报停,并非交通事故发生后必然产生的损失;养路费、保险费的性质与运管费相类似,系营运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是其取得营运利益的成本,也是其得到停运损失赔偿的前提,故营运车辆主张了停运损失再主张上述费用的,系诉讼请求的重合,法院不应予以支持。非营运车辆主张保险费、养路费的,如修理时间较长,且未同时主张车辆修理期间的交通费或者租车费用的,可予考虑。3、减值损失。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减值损失是客观存在的,对于减值损应否赔偿,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明确对于减值损失,从质的角度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范围的直接损失。应否赔偿,具体应从量上考虑:如果只是一般轻微碰撞,由于价值较小,影响不大,且通过修理或者折价赔偿可以弥补损失,无需考虑其减值,否则徒增讼累。但是,对于重大碰撞,遭遇毁损后其减值很明显的、且价值较大,如该损失被法律所摒弃,则有悖于民法的公平原则,应予赔偿。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提交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由此可见,租金损失在交通事故中甚至都不属于间接损失,但要求肇事人赔偿停运费是有法可依的。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在确定了双方责任以后,也得提供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证据材料确定赔偿标准。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所提交的资料是什么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所提交的资料是什么(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裁决的,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法定情由;(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申请人近期工商登...


·中介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
      中介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1、建议购买人明确自己的购买需求,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选房。2、选中房屋后,和房地产中介公司以及房主签订《三方协议》并交纳定金。3、买方、房主和中介公司三方会面,在中介公司的监督下由房主和买方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此时,双方买...


·肇事车逃逸怎么赔偿多少钱?
      肇事车逃逸赔偿多少钱?交通肇事逃逸后,给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然由肇事者负责赔偿。如果上保险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其保险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


·肇事逃逸车还能走保险吗
      肇事逃逸车可以通过保险理赔,交强险应予以理赔,但商业险得不到赔偿。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该行为人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


·无责任交强险赔偿需要哪些条件
       在实际生活中,只要是涉及相关的车辆,肯定会上交强险,因为这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强制规定,由于人们在生活中经常接触交强险,因此您对于这类险种都不会太过陌生,那么,无责任交强险赔偿需要哪些条件呢?我们将结合有关知识为你解答。 无责任交强险赔偿需要哪些条件 什么是交强险无责赔付?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是比较常见的,而此时为了对事故做出处理,同时也对伤者做出赔偿,就需要对伤者的伤残情况作出鉴定。那么这个伤残鉴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伤残鉴定的申请和决定 在事故处理...


·车祸误工费赔偿要出示纳税证明吗?
      车祸误工费赔偿要出示纳税证明吗??车祸误工费赔偿要出示纳税证明,交通事故误工费是需要纳税证明的,超过个税起征点应当缴纳个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能获得误工费。二、交通事故中可...


·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行政处罚是什么?
      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行政处罚是什么? 一、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行政处罚是什么? 驾驶无牌车辆处罚:有可能承担刑事、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这要看事故的具体情况。 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预售房交房期限要有哪些
      预售房交房期限要有哪些条件由于商品房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因此,国家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预售商品房要有哪些条件呢?既然是预售的房屋,自然就要有一个交房期限,那现实中该如何确定预售房交房期限?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公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