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陪嫁和彩礼归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法律上陪嫁和彩礼归谁
  
  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所有;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二、彩礼不予返还的情形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大家喝醉的话,肯定大脑是属于暂时性失控的状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您喝醉的话,肯定大脑是属于暂时性失控的状态的。所以说在喝醉酒的状态下,最好就是休息就可以了。但是偏偏有一部分人喝醉酒还要开车,在开车过程当中可能会和他人发生碰撞,碰撞以后由于处于醉酒的状态,又和他人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醉驾交通事故打架的法...


·离婚调解的技巧都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婚姻都是劝和不劝离,而离婚诉讼中的调解程序,其实也就是很充分的做到了这点。对于法官来讲,在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的时候,也是讲究了一定的方式方法的,说的简单点就是这其中有一定的技巧。那到底离婚调解的技巧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调解的技巧都有哪些 ...


·离婚后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在现实生活当中,一般当我们提到抚养费这样的问题,可能很多人会觉得离婚以后,既然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那么,孩子的抚养费就是针对父亲来说的。其实并不是如此,对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义务。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离婚后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抚养...


·再婚后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当今社会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再婚问题也成为了当今比较受人们关注的问题,重组家庭并不是那么简单,特别是涉及财产问题。那再婚后离婚的财产怎么分割的呢?再婚后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下面就让为您解答。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


·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退彩礼钱吗?
      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退彩礼钱吗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百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度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知记手续的;(二)双...


·夫妻财产如何管理才公平?
      夫妻财产如何管理才公平?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


·国家赔偿每日标准是什么?
      国家赔偿每日标准是什么?国家赔偿每日标准是:315.94元每天。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


·老婆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分?
      老婆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分?一、财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


·一、离婚后财产到哪里分割?
      一、离婚后财产到哪里分割? 要么自行协商,要么去法院。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来说非常的简单,要么共同协商签订协议书办理,要么通过法律手段,去法院起诉办理。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


·离婚诉讼费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多少钱??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


·一、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基层组织包括哪些?
      一、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基层组织包括哪些?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