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什么作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什么作品
  
  一、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什么作品?
  
  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图书作品和录音录像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哪些作品有著作权?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6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国家法律制度当中具体规定了哪些作品享有著作权,只要是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侵犯这些作品的著作权的都得承担法律责任,不过,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也有法定立案标准,比如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
  
  


·如何申请专利实施合同备案号?
       我们都知道当我们自己发明一个物品或者研究出一项实验的话,是可以申请专利的,申请专利就是为了防止有些不法分子模仿并造假这个产品,申请的时候要带着专利实施的许可合同备案表以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还有身份证和委托专利代理的权限委托书等资料。 如何申请专利实施合同备案号? 为了切...


·商标续展和优先权有什么影响吗?
      商标续展和优先权有什么影响吗?如果忘了续展,过期了,还想要原来的商标,可以再重新注册。但是一定要注意,再次注册,没有任何优先的权利。肯定不会因为之前申请过,就优先给你。一方面,别人看你商标无效了,再去申请,是基于对法律的信赖而做出的行为,应当受到保护。另一方面,即使没有人正好在你...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一、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1、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1)法定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著作权法》第16条此时作者对该作品仅享有署名权、奖励和报酬的权利:a、须是职务作品b、须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创作c、须由该单位承担责任d、...


·该怎么确定侵犯了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
      该怎么确定侵犯了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 一、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专利权 有专利权才会有专利权的被侵犯,如果连权利都没有哪里还有被侵权的前提条件呢?要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具有专利权,首先可以打电话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询问,查询一下专利状态;其次可以自己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


·著作权法保护了什么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了什么作品 一、著作权法保护了什么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


·商标正在申请注册被侵权是否可以起诉
      商标正在申请注册被侵权是否可以起诉?1、商标正在申请注册被侵权一般是不可以起诉的,因为《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仅表明商标局已经收到了申请人的申请,但是还没有开始审查,并不代表商标已通过审查。2、新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


·哪些情况下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哪些情况下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一、哪些情况下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 (1) 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例如,包括特定的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 (2) 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


·什么是商标权?
      什么是商标权? 一、什么是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


·对方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形有哪些
       一、恶意抢注商标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


·商标侵权案件向哪一级法院起诉
      商标侵权案件向哪一级法院起诉首先是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


·在中国商标抢注犯法吗?
      在中国商标抢注犯法吗?在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认定,认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 。理由是,抢注行为只具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部分特征。因为虽然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已创出信誉的商标行为属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公平竞争原则,且获得了不当利益的行为,但是这部分不当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