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会面临怎样的风险?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会面临怎样的风险?公司是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一个公司的地址只有一个,当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时,将会面临什么情况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和处理公司事务的公司机构所在地。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司来说,公司的办事机构往往有多处,考虑到公司地址的上述意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司地址只能有一个,因此在有多处办事机构的情况下,应根据各办事机构所处理业务的性质不同,确立其中一个为主要办事机构,从而该公司的住所便是该办事机构所在地。
  二、公司地址法律法规
  《公司法》规定公司应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必须在其登记注册的住所地址从事经营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第203号)规定企业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根据其企业类型,办理相关的登记注册。公司在住所以外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分公司登记。
  三、法律风险
  1、 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接受警告、限期办理登记、责令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3条: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等级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 如果企业涉及诉讼事项,对企业法人提起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法律文书也将送达住所地址,随意变更住所地址可能导致无法收到法院文书而失去出庭辩护机会。
  4、 如果公司的的实际经营地和注册地不一致,而原先的注册地又有新的公司去申请了公司住所地注册,则该地址会被锁定,公司无法通过工商年检。
  由以上关于“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内容的相应介绍,了解到当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时会面临的风险,应避免出现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情况,减少对公司的损失,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不妨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希望我们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
      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那么回迁房和安置房的区别有哪些呢?而在购买回迁房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风险,究竟这些风险又包括了哪些?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


·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
      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 现在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建设单位在征用农村土地准备建房的时候,需要提前办理好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如果没有这个证,就是非法用地了。那么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用地手续如何办理,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农村建房如何办理许可证? 根据有关...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如何解决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如何解决 我们经常在新闻、报纸上看到有的地方强拆房屋、强行征地等报道,那么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强行征用了,却没有给你一个合理的补偿,您知道该怎么办吗?详情请看我们下文介绍。 一、被强行征地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


·湖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是为了满足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以及城市规划而做出的政策。土地征收,就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问题。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对于不同的地区,补偿标准是不同的。但依旧是国家把控大致方针。对于政府征地的决定,人们都应当支持。但同样的,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也应该到位。...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建水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


·我跟老公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
      现代生活中结婚离婚都十分的方便,正常,但是离婚有不少疑问,比如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一般来说离婚都是到常住地登记就可以了,不是必须的到户口所在地,这也方便了许多人,但是关于离婚的问题还有不少,下面就让我们带着您详细了解一下离婚的条件。 一、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 可以在异地离婚...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业界人士通过立法人员不断的对公司法的修改以后就能够看得出来,其实我国的公司法还是在很大程度上非常尊重市场运营法则的,比如股东的出资方式,已经很明显的区别过去传统的通过现金的形式出资,特将土地使用权作为了可以出资的一种方式。但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话就一定要知道,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


·起诉抚养费异地怎么整?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应尽义务,也是法律责任。如果双方离婚,则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主动承担抚养费。其拒绝支付的话,对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而有时候,当事人身处异地,不符合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那么起诉抚养费异地怎么整?下面我们不妨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起诉抚养费异地怎么整? 根...


·土地承包权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土地承包权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土地承包权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耕地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为30至70年。 二、土地承包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土地承包应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


·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