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电商平台三无产品如何处罚刑事责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电商平台三无产品如何处罚刑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电商平台销售三无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三无产品,并处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产品质量法缺陷是指哪些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一分价钱一分货,并且市场上所有销售的东西,都是需要工商局认可的,三五产品是属于违法产品,在没有给他人造成损失和伤害的情况下,一般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是如果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危害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民事赔偿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肇事逃逸能不被拘留么?
      肇事逃逸能不被拘留么?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不会被刑事拘留。 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二、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


·逃税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逃税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


·侵占罪和盗窃罪如何量刑
      盗窃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


·寻衅滋事罪判刑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犯罪中行为人的动机往往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这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因此是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那么该如何对寻衅滋事罪判刑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寻衅滋事罪判刑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


·关于犯罪预备有哪些情形
      关于犯罪预备有哪些情形 一、关于犯罪预备有哪些情形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 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 (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 (2...


·诈骗罪批捕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所出具的刑事拘留书,就是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最重要依据。要知道,逮捕只能发生在犯罪嫌疑人身上,也从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只要逮捕了当事人,那么就代表着当事人有可能已经涉嫌犯罪了,因此检察院的批捕条件是非常严格的。那么,诈骗罪批捕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诈骗罪批捕...


·贪污罪诉讼时效是多久?
      刑事犯罪当中一般不说诉讼时效,对应的应该是追诉时效,即在法律规定的时效之内,才能对相关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上超过了规定的时效,那就不可以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了。那您知道贪污罪诉讼时效是多久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贪污罪诉讼时效是多久 刑事犯罪追诉期怎么规定的 ...


·网络诈骗1500判刑多久 一、网络诈骗1500判刑多
      网络诈骗1500判刑多久 一、网络诈骗1500判刑多久? 诈骗1500元不构成犯罪,按照治安处理条件进行处罚。 二、诈骗罪入刑要求网络诈骗多少金额 我国严厉打击网络诈骗行为,刑法对于网络诈骗的刑事立案标准也有所提高,只要是接近刑事立案标准就可以立案。 根据《最高人...


·招摇撞骗罪的手段有什么?
      招摇撞骗罪的手段有什么? 一、招摇撞骗罪的手段有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


·要如何区分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
      如何区分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回复函到哪里查询?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回复函到哪里查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回复可以到检察机关查询了解,人民检察院统一建立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录入行贿犯罪信息,向社会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应当依法、客观、及时、便利。单位、个人应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应当正当、诚实、守信,不得滥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