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配偶继承权优先于子女继承权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配偶继承权优先于子女继承权吗?
  
  一、配偶继承权优先于子女继承权吗?
  
  配偶继承权不是优先于子女继承权,因为不论配偶还是子女,都是属于法律所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顺序,这个问题是关于继承最多的问题之一。关于被继承人的配偶和子女,谁的继承顺序更靠前。这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是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一样的,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且要先将夫妻共同财产拿出一半给配偶,剩下的一半才是遗产。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子女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1、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等限制;
  
  2、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不得以遗嘱方式取消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保留的份额;
  
  5、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
  
  我们国家所规定同一顺位的继承份额是相同的,在继承权方面的话是不存在着优先的。只有说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优先于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发生继承的。但是配偶和父母都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不存在优先。
  
  


·一、遗赠扶养协议协议遗嘱继承发生冲突时怎么办?
      一、遗赠扶养协议协议遗嘱继承发生冲突时怎么办?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遗嘱先于法定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应先按遗嘱执行,只有遗嘱未处分的财产才能进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


·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
      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 一、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 赡养老人和继承两者没有关系: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 2、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 3、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


·遗产继承的时间怎么确定
      可能您都清楚,在公民死亡之后,跟着就会开始遗产的继承。当然对遗产继承的时间,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规定的。那到底继承的时间该怎么确定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继承的时间怎么确定 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


·在我国关于代位继承的目的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代位继承的目的是什么? 因为继承者是我国法律当中规定的一种继承的方式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


·继承案件去哪个法院起诉
      继承案件也是民事案件的一种,去法院起诉的时候,也需要遵守诉讼管辖的规定,同时还需要遵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与继承法的要求,继承案件去哪个法院起诉?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继承案件去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


·遗产继承必须要到开户行吗?
      遗产继承必须要到开户行吗?这个不需要到开户行。只要有相关证明在哪里都可以。在附近的小支行都可以办理。但要带着能证明的手续才行。需要遗产继承公证书和其他相关户口身份证等,存款可以到异地进行支取,定期存款在外地可以支取,用户进行异地卡内人民币定期类存款通zhi存通兑业务时,需要支付一...


·继承的特征
      继承的特征,可以从主体、客体、关系、时间等方面的特定性来分析。 (1)主体上的特定性,被继承者和继承者是特定的,法律上往往具有亲戚等特定身份关系,并且是生者对死者的继承。 (2)客体是死者遗留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财富和“负财富”。从法律规定上说,继承只继承财富,对债...


·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怎么办?
      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怎么办?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需要了解死亡证明办不了的具体原因,针对不同原因做出不同处理,比如说缺少材料的需要补齐材料之后再次申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该男女平等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该男女平等吗?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该男女平等吗? 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


·子女写遗嘱不让父母继承有效吗?
      子女写遗嘱不让父母继承有效吗?1、根据《民法典》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但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可以,但因此造成父母生活困难的,父母依然可以适当分得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老人(继承人)...


·一、侄女通过遗嘱继承财产能否剥夺侄女的继承权?
      一、侄女通过遗嘱继承财产能否剥夺侄女的继承权? 侄女通过遗嘱继承财产的其他人不能剥夺侄女的继承权,除非能证明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