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理解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的基本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2)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3)国家药品管理行政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对以上基本条件,还有几点补充说明:一是在《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必须是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药品,一些地方标准的药品、临时进口的药品等,不能在《药品目录》之中;二是《办法》中规定排除的五大类别药品,即使符合三个基本条件,也不能纳入《药品目录》;三是符合三个基本条件,不在五大排除类别之内的药品,还必须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条件,并由专家进行评审。
  哪些类别的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以下药品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一是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如十全大补膏等;二是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如鹿茸、蝎子、海马、胎盘等;三是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如杜仲酒等;四是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如果味维生素C、阿斯匹林泡腾片等;五是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如冻干血浆、人血白蛋白等。为了保障部分特殊疾病和急救、抢救治疗的需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的使用适当放宽,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另外,《办法》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也不能纳入《药品目录》,主要是指在《药品目录》实施的过程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有关部门对药品质量和市场管理监测的结果,对一些质量检测不合格的药品随时作出的规定。
  
  
  


·医疗事故罪被判刑多少年
      实践中发生的医疗事故并非必然就构成了医疗事故罪,但要是一旦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罪的话,则就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那您知道医疗事故罪被判刑多少年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医疗事故罪被判刑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


·医患事故怎么确定
      医患事故确定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进行。而对于医患事故的认定,需要由患者、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专门的医学会组织进行鉴定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


·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是多少?
      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是多少?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是首次鉴定(市、地级鉴定)2200元∕例,再次鉴定(省级鉴定)3200元∕例。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支付标准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支付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情况制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


·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儿做?
      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儿做?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即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违法、过失行为;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则有三种途径。一个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再有是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


·中国医患纠纷常见的原因有哪些
       中国医患纠纷常见的原因有哪些? (一)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 政府对医院的投入严重不足,医院自负盈亏的体制,都促使患者承担了过多的诊疗费用。同时,社会贫富分化,矛盾加剧的问题在费用高昂的诊疗过程中被激化。 (二)患者对个...


·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
      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


·医疗事故赔偿申请索赔书如何起草?
      发生医疗事故无论是医院还是病人和其家属,都是一件不愿意发生的意外。医疗事故经鉴定成立后,医院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对病人和其家属进行赔偿,这是院方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病人和家属应有的权利。但是,索赔的时候,需要受害方提交医疗事故赔偿申请索赔书,很多人对此可能知道该怎么写,那么,医疗事...


·三级医疗事故标准是哪些
      什么是三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主要划分为五个等级,是因为医务人员在治疗方面的过失导致患者造成损伤。患者的重要器官受到严重的损害,身体功能严重障碍,部分的劳动能力也完全丧失,虽然对患者的生病没有妨碍,但是却严重扰乱了患者的生活,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当我们在治疗的过程中如果收到损害...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主体是谁,谁可以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一般来讲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主体是谁,谁可以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一般来讲鉴定程序都不可能是自行启动的,此时需要有资格的人向相关鉴定部门提出申请,在受理之后才会做出相应的鉴定。那么对于医疗事故鉴定来讲,哪个可以申请进行鉴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北京规定医疗过错参与度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规定医疗过错参与度的规定是什么? 一、北京规定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


·医闹是什么?
      医闹是什么意思?医闹有什么法律责任 一、医闹是什么意思 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并从中牟利的行为。医闹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