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天津劳动仲裁程序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天津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者为国家创造了无限的财富,可是,主旨在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法的法律漏洞依然存在。给许多劳动者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那么在天津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呢?为您服务。
  
  天津劳动仲裁申请程序
  
  一、申请:
  
  自2008年5月1日起,申请人提起劳动争议,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请书》填写一式二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委托:
  
  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申请仲裁工作人员回避的权利;有申请、答辩、反诉和变更申请仲裁请求的权利;有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当事人有遵守仲裁活动程序的义务;有如实陈述案情,实事求是提供证据的义务;有按规定交纳仲裁费及自动履行仲裁决定的义务。
  
  回避:
  
  仲裁庭组成人员有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申请组庭人员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五、证人应履行的义务:
  
  证人有义务协助仲裁庭调查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所反映的事实不准扩大或缩小,对提供伪证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六、举证: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七、仲裁庭纪律:
  
  (1)、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保持肃静,不准喧哗、吵闹,不得有其它妨碍仲裁活动的行为;
  
  (2)、当事人和其它仲裁参与人员未经仲裁人员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注意文明礼貌,不准攻击、辱骂他人;
  
  (3)、未经仲裁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在仲裁庭内录音、照像和摄像;
  
  (4)、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不得随意退出仲裁活动。
  
  对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人,由仲裁员劝告制止,不听劝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训诫,责令退出仲裁庭;对于违反仲裁庭纪律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情节严重的,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责令其退出仲裁庭,作缺席裁决。
  
  八、审理:
  
  双方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仲裁庭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仲裁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在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九、结案: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十、案件的管辖分工:
  
  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和跨省市的劳动争议;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坐落在市内六区的、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市属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境外企业驻津办事机构发生的劳动争议;外籍员工与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银行业和保险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在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注册的用人单位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由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邮电、电力、石油、铁路等中央驻津单位的分支机构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并应将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列为被申请人。在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等区县属经济开发小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坐落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其他各类劳动争议均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从上面这么多的程序来说,劳动仲裁并不是人们认为的那样,只需要递交申请就可以进行,它还需要事先准备各种材料。劳动仲裁是一种具有司法性质的解决方式,它必须确保公平、公正。以上的内容就是天津劳动仲裁程序的详细信息,这就是为您进行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调整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怎样进行
      调整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怎样进行工程建筑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密不可分,我们对于建筑并不陌生。那么,这些建筑工程在进行施工时,了解进行工程承包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对此有详细的规定。以下是律师360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调整建筑工程承包范围该怎样进行整理的相关资料,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在我国取保候审期间打工可以申请外出吗?
      一、在我国取保候审期间打工可以申请外出吗?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 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价款的确定 一、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的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内外装饰、给排水、采暖、强弱电、消防、配套综合管网、厂区围墙及门卫、院坪。 二、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确定 合同价款: 1、合同承包(...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


·女性员工入职时后续怀孕需要休假是企业人事单位需要考虑到的地方
      女性员工入职时后续怀孕需要休假是企业人事单位需要考虑到的地方,而且女性员工的生育休假是可以带薪进行的,这是国家有相关法律规定的。但是当前还有很多企业不愿意这样,认为对方如果需要生育休假的话可以直接辞退,那怀孕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行不行呢? 一、员工怀孕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退休后受伤会有误工费吗
      退休后受伤是否有误工费需要分情况来看,受害人如果在外面有工作,不管有没有退休,都可以要求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


·计提工资福利费是怎样的?
      为了带动公司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很多公司设置了众多名目的福利项目。但是很多员工并不知道计提工资福利费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您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一下计提工资福利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拿到自己合理的福利。 一、计提工资福利费是怎样的?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发放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发放吗?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需要支付工资待遇,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应该按正常的工资支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


·一、企业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本人签字吗?
      一、企业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本人签字吗?不需要,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


·未成年人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未成年人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达到法定年龄; 2、身体健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工作,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


·一、事业单位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一、事业单位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违法,一般事业单位用工是不可以与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