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派遣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派遣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二、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申请仲裁的日期。(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四)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五)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便是用工单位,在被派遣员工提供了劳动力的情况下也不可以恶意拖欠工资的,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当然最好的做法还是第一时间跟用人单位协商处理,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或者一直拖着不给的,可以选择投诉或仲裁处理。
  
  
  


·企业职工判缓刑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职工如果在日常生活中触犯了刑事法律,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缓刑,企业应当如何处理该职工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接触劳动关系,企业职工判缓刑时是否可以解除呢?下面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职工判缓刑的处理 判缓刑也是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


·一、上小学的劳动合同书要那些章才有效?
      一、上小学的劳动合同书要那些章才有效?部分地区要求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上学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只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协商一致签订,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对是否有骑缝章没有要求。有些单位公章骑缝章不一样,有些单位只有公章,没有专...


·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中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分为事实劳动关系和法律上的劳动关系,近几年来法律劳动关系热度退去,事实劳动关系在法学界的讨论愈发激烈,在我们国家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一直是比较重视的,那么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中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是怎样的 一、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含义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时,而向该仲裁委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 二、劳动仲裁管...


·劳动仲裁需多长时间内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需多长时间内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业人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吗?
      从业人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吗 不可以只要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停缴社保的, 未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停缴社保的风险:劳动者可因为单位未缴纳社保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


·病假工资是百分之多少2023
      病假工资是百分之多少病假与医疗期的问题,现在全国尚没有统一的计算规则。以上海为例,1995年原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中明确,员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1、员工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拖欠怎么办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拖欠怎么办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1、公司破产后,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


·遭遇工伤时劳动局怎么工伤鉴定?
      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中遭遇工伤时,需要积极维权,一定要到相关劳动管理部门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也已经成为了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比较注重的方面。有很多人可能还不清楚在遭遇工伤时劳动局怎么工伤鉴定,下面为您简单说一说到劳动局进行工伤鉴定的有关事项。 一、办理机构 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


·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一、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


·刚满16岁算不算童工呢?
      刚满16岁算不算童工,这个问题可能是大多数人所不了解的,童工这个话题一直是一个社会关注的话题,社会一直在关注这童工儿童,他们属于弱势群体,但是很多时候这种问题不是那么好解决,对于童工的详细定义,以及招收童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请听我给您分析。 一、十六岁算不算童工 此类童工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