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或者因为其他方面的原因,许多公司会选择公司分立,而公司分立是要经过一定的过程的,那么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呢?将在下文给您介绍公司的分立程序的相关知识。
  一、公司的分立程序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此与公司合并类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2、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股东会决议通过方案时,特别要通过公司债务的分担协议,即由未来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担原公司债务的协议。为了保证分立方案的顺利执行,应当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分立方案。该授权包括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分立申请、编制其他相关文件等事项。3、董事会编制公司财务及财产文件根据《公司法》第176条的规定,公司分立时应当进行财产分割。为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经股东会授权后,应当由董事会负责实施。4、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此与公司合并须经政府主管机关批准的规则在本质上相同,即公司分立应以政府批准为前提。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同5、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根据《公司法》第176条规定,债权人保护程序主要涉及分立通知及公告及程序:在分立决议做出后的10日内,将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公司分立条件
  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做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于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三、公司分立基本方式
  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存续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以上内容便是对公司的分立程序进行的相关介绍,相信很多朋友在看完这篇文章后对公司的分立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实践中,公司分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或许您还有很多问题不清楚,我们在这里建议您登陆的网站,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专业的知识,希望他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长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长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长沙私募基金公司的设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


·内资公司对外投资注册资本一般要投资多少?
      内资公司对外投资注册资本一般要投资多少?根据公司的性质,内资投资多少就注册多少,如是外资:第三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二)中外合资...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按规定,公司安排加班后需要补偿员工,并且可以是进行调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有些公司要求加班后又不给补偿,比如不支付加班费,严重损害员工的劳动者权益,员工可以积极采取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维权。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


·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书面决定需得到股东大会的同意吗?
      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书面决定需得到股东大会的同意吗? 一、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书面决定需要得到股东大会的同意吗? 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书面决定需要得到股东大会的同意,《公司法》第38条规定了股东会的12项权利,其中就包括“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的权利...


·注册公司法人要求分红是否可以
      注册公司法人要求分红是否可以注册公司法人主要是指能够独立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一个部门,可能您在影视剧或者是生活当中经常会把公司的法人代表简称之为公司法人。我们都知道公司法人对于公司虽然比较重要,但是注册公司法人和分红这是两种性质的。那么如果遇到注册公司法人要求分红是否可以呢? ...


·合伙企业入伙退伙的条件分别有哪些?
      合伙企业入伙退伙的条件分别有哪些? 一、合伙企业入伙退伙的条件分别有哪些? (一)入伙条件 这是指某一个第三人加入已经成立的合伙企业的条件,就是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


·当公司法人风险具体是什么
      当公司法人风险具体是什么一)、民事责任风险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法定代表人也包括在内。2、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


·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退税麻烦吗?
      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退税麻烦吗?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退税不麻烦,由公司统一的进行个人所得税退税的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不了说明不符合退税条件,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条件是: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解释有哪些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解释有哪些? 社会上存在很多公司法人抽资出逃的现象,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权利转移公司资金,将资金转移到其他个人账户,然后从个人账户提取资金出逃,这是公司法人抽逃出资的常用手段。那么,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解释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法...


·肺炎期间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
      肺炎期间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人社部的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因疫情原因辞退员工,如果违法该规定的则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之一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