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1、
  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如果当事人在信念上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不问有无确凿可信的理由,均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否则,即使勉强维持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中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委托民法典定终止的条件。委托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这是一般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委托合同也可以不终止。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另有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即使当事人一方有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的情形时,委托合同仍不终止。例如,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委托合同可以约定,不因委托人的死亡而终止代理诉讼。二是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因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委托合同不因当事人一方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
  
  
  


·约定履行期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约定履行期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合同约定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即当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如果期间又有宽限期限(也就是将履行期限延长了),那就从宽限期间届满时起计算三年。如果在三年诉讼时效内,有要求对方履行、起诉或对方承诺履行,会造成诉讼...


·合同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限区别是什么?
      合同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限区别是什么?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签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最关心的是合同是否存在欺诈等条款和合同是否无效,但是,了解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也是极为重要的,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性质不同 无效合同从性质...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简单版是怎样的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简单版是怎样的 其实任何合同在签订的时候不需要太多的繁文缛节,只需要在合同当中交代清楚重要的内容就可以。比如说平时的一些经常见到的产品购销类交易,双方可以签订一份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简单一些。所以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和我们在以下的文章当中一起了解一下,产品购销合同范...


·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合同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有什么?
      合同诈骗罪与集资诈骗,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不同之处,集资诈骗是通过诈骗非法骗取集资,合同诈骗是指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受害人钱物的行为,集资诈骗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合同诈骗违反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诈骗是指采取虚构,或以虚假文件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 一、集资诈骗罪与合同...


·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有哪几种
      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有哪几种《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关于供热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关于供热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供暖合同中的诉讼时效应为两年。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双方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双方合同毁约如何处理?双方合同毁约的处理方式是应按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一般不严格区分故意或过失,即过错程度在民事责任承担方面意义不大,但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如要承担民事责任,就要考虑双方过错的大小。此时,过错的程度就变得非常重要。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在合同...


·一年合同到期有失业金吗
      一、一年合同到期有失业金吗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劳动合同到期到期,若双方没有就续签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话,那就会终止劳动合同。此时,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否则的话,劳动合同到期也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


·一般入职合同签几年
      一、入职合同签几年?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