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人去世子女继承顺序是平等的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老人去世子女继承顺序是平等的,另有遗嘱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子女来讲,继承权也不是绝对平等的,比如老人在遗嘱当中遗产分配的不平等,法律没有规定分遗产的时候,必须要平等的分给每一位子女,子女继承权平等是建立在老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要多长时间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要多长时间 关于遗产公证,只要前期手续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刻取得,也即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如果想提高公证效率,作遗产继承公证当事人须准备与提交的材料。有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继承权吗?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继承权吗?遗赠扶养协议属于继承权,只不过不属于法定继承。它是属于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一种协议,通过协议的方式拥有了继承的权利,至于法律效力如下所述。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一、老人一方过世老伴继承全部遗产吗?
      一、老人一方过世老伴继承全部遗产吗? 老人一方过世后遗产不是老伴一个人全部继承的,除非老人是这么立遗嘱的。老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有老人的父母和子女,原则上父母、配偶、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


·一、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一、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所有,如果死者在死亡前是归属于某一集体所有制组织的,那该死者的无人继承遗产归该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也就是归集体;如果死者不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比如说属于个体劳动者,无业游民或者全民所有制组织),那其无人继承遗产归国家所有。不管无...


·非亲属如何继承遗产?精神病人能继承遗产吗
      如果不是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遗产的话,那么继承遗产的人就有可能不是死者的亲属。这就让很多人头疼了,究竟非亲属如何继承遗产呢?而实践中,精神病人是否也能继承遗产?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亲属如何继承遗产 (一)法定继承中规定的非亲属继承权 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


·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首先,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


·再婚子女可以继承婚前财产吗?
      再婚子女可以继承婚前财产吗? 一、再婚子女可以继承婚前财产吗? 一般地,再婚后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再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由个人所有。所以,有些人再婚后,又已经生育子女的,等到再婚的父母出现继承问题时,再婚父母各自的子女就想继承自己父母所有的婚前财产。不过,是否可以这样继承...


·法定继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法定继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是指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两个以上的住所的,在哪个住所死亡的,该住所的法院就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若被继承人遗产在多个地方都涉及时,其...


·还未出生的胎儿有财产继承权吗
      还未出生的胎儿有财产继承权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确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


·遗产继承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
      遗产继承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


·什么是转继承纠纷?出现转继承纠纷应注意什么?
      子继老,孙继子。这是中国的传统,也是当代中国继承法对于继承的简单理解。但是当继承人开始继承遗产后实际继承遗产前死亡了,该怎么办?这就涉及到了转继承。在转继承中和容易出现纠纷,什么是转继承纠纷?出现转继承纠纷应该注意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转继承纠纷? 转继承纠纷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