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子女叫做非婚生子女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非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子女叫做非婚生子女,现在社会上有人抱有这样的想法,认为非婚生子女属于非法生育,那么他们享有的权利就是有缺陷的,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这一观点是错误的。
  
  非婚生子女同样需要公平同等对待,任何人不能歧视。父母的婚姻关系、婚姻状态是不合规的,并不意味着子女的生存依旧需要承担这份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还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我国法律有相关规定,就不必去适用婚生子女的相关法条,只有在法律没有相关涉及的时候,就需要向婚生子女的相关法规去寻找合适的法条法规。
  
  根据上面的第九条,非法同居关系期间,双方生育的子女,抚养权问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量,作出判决。这也就意味着,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也是可以提起上诉的,并非错误的认为父母的婚姻状态存在缺陷,导致子女抚养存在不合法规的因素,法律就剥夺了这份权利。
  
  哺乳期的子女,从生理时期上,更加依赖母亲的照料,法律上有这一方面的考量,故而,母亲抚养对子女成长相对有利,但是法律尊重双方的协商,母亲同意父亲抚养也是允许的。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是要给的,具体的支付金额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婚生子女所支付的抚养费在无特殊情况的情形下是不必返还的,非婚生子女同样。在这里,我们讨论的前提是非婚生子女是属于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生育的亲生子女,一般情况下,抚养费是不必返还的。如果属于非婚生子女就会涉及到欺诈性抚养关系的认定,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情况。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的内容?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的内容有哪些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


·怀孕7个月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怀孕7个月起诉离婚怎么办理?怀孕7个月起诉离婚直接委托一个律师,然后帮自己书写好起诉状递交给法院来进行一个立案处理就可以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离婚调解有哪些优点
      我们说的调解离婚其实也就是进行司法调解,通常只有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最后才有可能被调解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调解离婚固然有自己的优点。那到底离婚调解有哪些优点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调解有哪些优点 离婚调解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中均有相关规定...


·离婚财产补偿规定在第几条?
      离婚财产补偿规定在第几条?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


·婚姻民事诉讼状中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婚姻民事诉讼状中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


·离婚后有没有可能争回抚养权
      离婚后有没有可能争回抚养权?离婚以后还是可以争取回孩子的抚养权的,《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


·一、父母离婚了第二监护人是谁?
      一、父母离婚了第二监护人是谁?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定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


·要想离婚应该怎么做才好
      要想离婚应该怎么做才好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认为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分居满一段时间后夫妻双方就自动离婚了,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法律规定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


·分手费是否受法律保护
      关于分手费的纠纷案件,有的属于真实的民间借贷,有的属于披着“民间借贷”合法外衣的非法之债。虽然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但是法律对分手费的评价争议非常之大。实践中,为了使分手费合法化,当事人通过签订借条、欠条等形式为分手费披上“合法外衣”。虽然借条和欠条等单据是法律认可的形式,但如...


·免征收抚养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孩子的抚养费不是由国家部门征收的,而是有孩子的家庭如果离婚的话,孩子的父亲或者是母亲按时向孩子支付抚养费。和抚养费不同的是,社会抚养费是需要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征收的,所以社会抚养费和抚养费就是不一样的。结合您所提出来的免征收抚养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这一问题,我们就区分为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