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婚生子女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非婚生子女,是法律上“婚生子女”的对称,即我们俗语中的私生子女,是指没有法律上承认的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父母的婚姻关系虽然不符合法律要求,但非婚生子女同样是需要同样的抚养和保护的。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关系上不被法律所承认,但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亲情是无法割舍的,因此,《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自身并没有任何过错。从人道主义及人权保护的角度上,非婚生子女应当和婚生子女平等对待。《婚姻法》对于非婚生子女的保护也是遵承这一观点,非婚生子女在父母离婚后,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抚养费请求权,因此,非婚生子女要求非抚养方给付抚养费于法有理、有据。
  
  


·一、告重婚罪是不是要离婚?
      一、告重婚罪是不是要离婚?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犯了重婚罪后一方想离婚的,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想起诉离婚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后法院一般是会判决离婚的。重婚罪不需要离婚就能报案,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


·一、男方不拿抚养费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男方不拿抚养费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规定离婚要给抚养费都包括什么给多少钱?
      都说国家的希望在于少年,因此我国格外重视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涉及到民法典的就是离婚时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因为抚养费的影响因素众多,所包含的费用类型也很繁杂,使得人们对此有着很大疑惑。那民法典规定离婚要给抚养费都包括什么给多少钱? 离婚要给抚养费都包括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


·婚姻法遗弃罪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遗弃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常见,包括遗弃孩子以及遗弃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当情节严重时,遗弃行为是构成犯罪的。然而很多人对《民法典》遗弃罪是什么并不了解,《民法典》遗弃罪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下文将带来《民法典》遗弃...


·妇女在审判时流产可以适用死刑吗
      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有几类比较特殊的人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其中就包括了在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那要是,妇女在审判时流产的话,此时已经不属于怀孕的情况了,是否还能适用死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妇女在审判时流产可以适用死刑吗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离婚后未成年人财产的管理的规定?
      离婚后未成年人财产的管理的规定有哪些(1)离婚时,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即父母不能协议处分依法归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否则应承担返还或者赔偿的民事责任。(2)离婚时,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应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更...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民法典》明确了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的权利义务。其中就包括婚姻关系消灭的内容。可是对于具体条款,很多人都模糊不清。那么,《民法典》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为此,...


·在离婚的过程中
      在离婚的过程中,双方争论最多的除了财产以外就是孩子。有的夫妻是两个人都不愿要孩子,有的夫妻是都想要孩子。还有的夫妻,因为家庭条件或者其他的原因不能继续抚养孩子,需要变更抚养人。民政局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不需要到民政局,只要双方协议好就可以,如果协议不好就去诉讼解决。今天我们带您...


·离婚探视权的小时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通过探视权探望子女,增进与子女之间的感情。探视权的存在有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发展,弥补由于离婚而导致的父爱或母爱的缺失。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阻挠另一方的探视。那么离婚探视权的小时规定究竟是怎样的呢?下面有我们来为您详细讲解。 一、离婚探视...


·婚内出轨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婚内出轨是否构成重婚罪?婚内出轨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与非配偶一方仅有一夜发生性关系情、养情人、临时姘居等婚内出轨行为并不属于重婚行为,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罪。若无过错方因婚内出轨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会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判决离婚。因出轨导致离...


·夫妻共同财产担保可行吗?
      我们知道财产担保指是以自己或他人的特定财产,比如房产,来作为相关债款的担保。比如您向银行贷款时,银行为了在你将来无法偿还贷款时能减少自己的损失,银行会要求您拿您自己的房产作为担保。这就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简单的财产担保。而生活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担保问题则显得相对复杂,因为夫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