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一、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农村商品房市场不发达,租房相对比城市难度更大一些,很多被拆迁人都只有一处住房,如果没有进行补偿即启动搬迁,极易导致被拆迁人流离失所。
  
  把先补偿后搬迁列为原则性的规定,就是为了尽可能低防止一些地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程序违法,以程序上的刚性规定来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二、居住条件有所改善的原则
  
  我们意识里边,总觉得拆迁让人一夜暴富,加之常常有一些“拆二代”的新闻出来,于是人们就常把拆迁与致富关联了起来,但是作为律师,我们见到的常常是另外一面。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明确了“居住条件有所改善”的原则,这就相当于给农村房屋拆迁划定了底线,一句话,不管怎么个拆法,让老百姓越拆越穷就是不行。
  
  三、三种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
  
  法律具有滞后性,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这三种拆迁补偿方式,在现在农村拆迁活动中运用已经很普遍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这三种补偿方式进行了明确,是对被拆迁人利益的一个加强。
  
  我们知道,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权属于被征收人,土地管理法法明确农村拆迁补偿方式,那么意味着三种方式中的任何一项,都可以成为被拆迁人的可选项。有了这个明确规定,被拆迁人即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补偿方式。
  
  四、公平合理的补偿
  
  我们知道,由于区位,建筑结构等不一样,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以往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表述是“给予补偿”,民法典表述为“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一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正案也采用了“公平合理的补偿”这样一个表述,这其中大有深意。
  
  首先我们要知道,给予补偿,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两个表述的力度是不一样的,给予补偿没有对补偿的程度加以限定,那么可以理解为只要给了补偿就可以了,这样的规定显然很难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
  
  公平合理的补偿可以拆开来理解。何为公平?拆迁方强买强卖肯定不公平,单方面一口价显然不公平。公平的补偿最好的方式就是按照市场的规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补偿价格,这才能称得上公平的补偿。
  
  我们上边所讲的公平,更多是体现在补偿价格的形成机制上,但是,普遍来说,农村村民对于房地产市场不是了解不深,议价能力有限,所以,即便在形式上我们给予了他们公平协商补偿价格的权利,但仍然有可能无法获得一个合理的补偿。那么,合理补偿的规定,就非常关键。
  
  


·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公民若想要继承房屋,其实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现实中经常出现因为不满足继承条件,导致即使是亲生子女也无法继承房屋的情况。那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到底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1、房产继承...


·二房东转租没签合同应退还押金吗?
      二房东转租没签合同应退还押金吗?没有签订合同也是就应该要退还押金的;租赁期间超过6个月的,没有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二条。押金应视为承租人妥善保管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解除且承租人履行上述义务后,应当退还...


·按揭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按揭贷款就是指购房者以所购得的房子作为抵押品而从银行获得贷款,购房者按照按揭契约中规定的归还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给银行;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贷款人违约,银行有权收走房屋。现实生活中,这种购房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购房者欢迎。那么,按揭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呢?...


·如何订立购房合同
      如何订立购房合同一、如何订立购房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


·商品房使用年限期满后怎么办
      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但是,这个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这块地...


·房屋可以转租情形有哪些
      房屋可以转租情形,其实就是指,在什么情况下进行房屋转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此时对转租行为,法律就会给予一定的保护。同时,在某些情况下也是规定了不得转租房屋的。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房屋可以转租情形有哪些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合...


·租房到期联系不上房客,怎么办
      一说起房东,我们的脑海里不免出现一个包租婆的形象;但是房东有时也难免被房客刁难。比如租房到期联系不上房客,那怎么办呢?房东你先别慌,我们来看看这样的问题应该怎样解决。我们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了这方面的知识。 租房到期联系不上房客,怎么办 首先,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联系不上,等于...


·在我国关于安置房属于什么性质?
      在我国关于安置房属于什么性质? 安置房土地性质是回迁房,没有独立的房产证。置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


·租售同权保障了租房的人口利益,避免了被房东强行赶走,房价随便
      租售同权保障了租房的人口利益,避免了被房东强行赶走,房价随便上涨等许多问题,而且租售同权的推行也有利于外来人口在当地落户。很多人不知道租房后子女的就学问题怎么解决。那么,广州租售同权子女可以就近上学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合理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


·房屋出售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出售房屋肯定是要建立在当事人一致的基础上,而完成交易的话,则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房屋过户手续。此时就不得不说到要提供的房屋出售协议。那您知道这个房屋出售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吗?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房屋出售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1、当事人名称...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具体程序是什么?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具体程序是什么?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商品房买卖过户时,需要买卖双方带上有效证件(买方:身份证;卖方:房屋所有权证、结婚证、身份证)。如买方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持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