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死刑辩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什么是死刑辩护?
  
  一、什么是死刑辩护?
  
  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死刑。二审的死刑辩护,一般都是一审已经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上诉主要为了“免死”,故二审的辩护主要是针对死刑立即执行的辩护,找出有利的,一审没被法院采纳或被法院故意忽略的量刑情节,证明案件严重程度,依法应当被判处死刑,但却不必被判立即执行,建议法院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达到保命的目的。
  
  二、死刑辩护的主要辩护点有哪些?
  
  1、被告人是否有法定从轻或减轻的情节。这是一个辩护律师在接案时首先应该注意的问题。比如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未遂等。但特别要注意,因为现行的法庭审理很少有公安机关的人参加,因此公安机关的到案证明也就成了认定自首的关键。另外未成年的问题,因为有些农村是按照农历上的户口,这时认定未成年时要注意这方面的证据。
  
  2、被告人是否有酌定从轻或减轻的情形。主要有退赔赃款、民事赔偿、悔罪表现、积极坦白罪行、初犯等。
  
  三、如何进行死刑辩护?
  
  1、从罪行评价角度说明被告人不应适用死刑
  
  死刑辩护中的罪行评价是指对犯罪的性质,犯罪的起因、动机、目的、手段等情节,犯罪的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害等内容进行全面评价。
  
  2、从预防犯罪的角度评价对被告人不应适用死刑
  
  刑罚的本质并不是为惩罚而惩罚,刑罚的威慑作用才是刑罚的目的。预防犯罪是刑罚威慑作用的充分体现,不适用死刑辩护应充分说明个体是可以接受改造,其发生案件有着社会原因和个体原因,对其不适用死刑不会在社会上产生抵制情绪,非死刑刑罚可以更好地对社会起到警示作用,不适用死刑也同样能起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怎么理解?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是关于伪货币罪的定罪量刑,那么伪造货币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怎么理解呢?接下来我们就从第一百七十条的法条,司法解释等开始为您讲解伪造货币罪的相关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怎么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是对监察机关移送起...


·泄露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大多数人都知道公民的个人信息属于隐私,不能随意泄露给他人。泄露信息将构成犯罪,在法律上会受到严重处罚。但是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罪怎么判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要求的,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予以定罪。具体的内容可以和我们一起去了解下。 一、泄露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三款...


·新刑法枉法裁判罪该如何处罚
      新刑法枉法裁判罪该如何处罚 一、新刑法枉法裁判罪该如何处罚 犯枉法裁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枉法裁判而使国家、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巨大损害等情况。 依照本条第3...


·法院拒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健全,越来越多的人的法律意识增强,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现在的法院面临执行难等问题,但是你知道如果拒不执行判决可能会构成法院拒执罪吗?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拒执罪。 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 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


·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刑期可以么
      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刑期吗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


·7年有期徒刑可以减刑吗?
      一、7年有期徒刑可以减刑吗? 7年有期徒刑只要表现好是可以减刑的。但是最多只能减刑期的一半。 《刑法》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量刑是怎样的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量刑是怎样的制毒物品是制造毒品所需的原料或者配剂,是国家法律禁止买卖的对象。作为毒品类犯罪的一种,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也是国家严厉打击的对象,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那到底我国对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非法...


·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判多长时间
      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判多长时间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失火罪都是过失吗
      失火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罪名,危害了公私财产安全以及公民的人身安全。但是很多人对于失火罪并不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失火罪的相关知识,比如失火罪都是过失吗?怎么认定失火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失火罪都是过失吗 失火罪,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 并不...


·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
      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一、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首先,对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确保维持正常生活。对刑释解教人员在2005年底以前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三年免征营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