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企业重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什么是企业重组?
  
  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1、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但符合规定其他重组的类型除外。
  
  2、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
  
  3、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4、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5、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
  
  6、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企业法人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法人的设立条件是什么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指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成立,包括在成立程序上的合法性和在成立后组织的合法性。我国公司制企业必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方能取得法人资格。(2)有独立的财产。法人企业拥有独立的财产,是它作为民事主...


·公司解散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公司时,需要在工商局申请成立,成立条件之一就是要有一定额度固定财产。公司成立后,如果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它原因选择解散的,仍然需要向相关部门登记,并公告解散。但公司一旦成立了,就不是说随便想解散就能解散的,一定要达到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决定公司解散的条件有三种:一、因为公司自身原...


·公司法人变更情况说明怎么写?
      公司法人变更情况说明怎么写?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人进行变更的情况,伴随法人变更可能会出现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以及人事等变动。公司法人进行变更时需要发布变更情况说明,那么公司法人变更情况说明怎么写?应该包含哪些主要内容的说明?下面就请您跟随本站的我们来详细看一下。 ...


·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何书写?
      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何书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何书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用来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相对法人,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是法人的注册者。 ×××(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公司...


·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
      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一、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从法律上来说,2015年10月三证合一以后,不存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30日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的规定了,如果没有实际业务发生,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因为三证合一相当于已经办过了)因此,如果不需要使用发票的...


·拆迁企业国家赔偿企需出什么证明
      我们在了解过国家赔偿的立案标准以及受理时长之后,更多的我们也应该要了解一下,对于拆迁企业来说,拆迁企业国家赔偿企需出什么证明,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要出具相关的拆迁证明,具体的内容我们来通过文章详细了解一下。 一、拆迁企业国家赔偿证明的概要 首先,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了解国家...


·如果注册公司要在哪里申请
       如果注册公司要在哪里申请 注册公司流程: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第五步:整...


·孕期被公司欺骗主动离职怎么维权?
      孕期被公司欺骗主动离职怎么维权?孕期被公司欺骗主动离职想要维权首先要就收集好单位强迫或者欺骗自己的证据才能起诉维权,否则没有证据的基础上是很难被支持和维权的。虽然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但是员工可以随时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在三期之内自己提出辞职,那么单位是不需要支付你任何...


·挪用企业资金公司法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有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一些财务人员擅自挪用企业资金,用于个人投资理财。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当事人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对此我国公司法及刑法都有明确的条文。那么,挪用企业资金公司法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挪用企业资金公司法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
      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二、股权...


·股东可以提取的利润比例依据是什么?
      股东可以提取的利润比例依据是什么? 一、股东可以提取的利润比例依据是什么?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