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土地”归谁,该怎么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土地”归谁,该怎么处理?
  
  首先来分析一下:多出的土地来自何处?
  
  算算时间,二轮承包是在97、98年前后,距今已有约20年。当时测量耕地面积的技术相对落后,很多地方都是拉着皮尺,估摸一下大概;另外随着时间推移,一些地方在地貌地形上发生变化。这次土地确权,技术先进,精确度高,确定耕地“四至”可以精确到厘米。结果就是原来粗线条测量的隐形面积被显现出来,即实际的耕种面积多余二轮承包登记的面积。
  
  除了当初测量技术落后问题造成面积不准,现实中有些地方农户的耕地面积增加是由于自己开荒得来的;还有的是当时登记出现谬误。
  
  “多出的土地”来源不同,本身的性质便存在差别,处理方式也存在差异。
  
  因当时测量技术落后造成耕地实际面积超出登记数值的情况,按实际面积确权颁证,确权证书上注明两次测量的面积。如果地块是种粮的,国家的粮食补贴还是按照二轮承包时确定的面积计算。
  
  因个人开荒造成面积超出的情况,处理方式:未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个人私自开垦的“四荒地”是不予确权的。当地对于农民开垦出的河滩、荒地并不予确权发证,实际操作中依然由开垦的农民继续耕作。
  
  因当初面积上报存在谬误造成面积超出的情况,处理方式:如果面积出入不大,一般来说根据事实说明情况,依照实际面积依法确权颁证,登记时需要将前后两次的耕地面积都标注清楚。如果面积出入较大,要反复审核,之后在村组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可确权登记。
  
  综上,如果此次确权工作中,自家耕地的实测面积大于原来二轮承包时候的面积,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2023河北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河北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政府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前期的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工作就是一个较为漫长的工作。征地补偿款不是一笔小的数目,其实每家每户的征地补偿款的数额都不一样,这都需要经过具体的审核以后,将征地补偿款准确无误的发放到当事人手中。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河北征地补偿包括哪些...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应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宅基地都是有使用权限的,一般的宅基地权限是70年,那么如果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应怎么办?如果到期了的话,那么是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续期的,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如果到期的,是可以办理续期的,当事人需要到政府部门续期。 宅基地的取...


·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必须依法审批; (2)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受范围限制; (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前必须进行地价评估,估价结果要备案; (4)作...


·云南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云南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政府征地一般情况下都是为了城市的发展而征用的,其中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是非常常见的,不过对于征地当前还有许多人都不了解,对于征地补偿标准了解的内容也是少之又少,所以在征地之前我们需要对此有所了解,那在云南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 一、...


·国家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规定相关法律有哪些
      国家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规定相关法律有哪些为加速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趋势,每个城市无一例外的都建立了经济开发区。我们都知道土地是开发不可缺少的谈论话题,下层基础才能决定上层建设,发展的基础是土地,土地的使用当然也是息息相关,那么国家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规定相关法律有哪些,是我们需要学习...


·批了宅基地建好新房后,又继承了老宅基地,能确权吗?
      目前该农户拥有两处宅基地,且均取得土地证,这种情况属于“一户多宅”,按照现行的宅基地确权政策,对于“一户多宅”的确权通常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由于继承关系继承房屋而占有了另一处宅基地,可以确权   这种情况和题主相似,因为你已经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相关...


·农村宅基地房屋有房产证吗?
      一、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办,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


·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内容有哪些?
      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政府关于征地的通知中的问题 1、本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仍按现行规定和标准执行。 2、非农业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可参照执行征收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征收集体建设用...


·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归属是谁?
      农村地区一般土地的存在形式是以集体土地或者是宅基地的形式存在,宅基地的形式和平常我们所遇到的土地使用权不管是在管理形式上,还是在土地使用限制上都是不相同的,所以我们使用宅基地土地的话,一定要对宅基地周围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解,那对于我们来说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单位呢? ...


·广西征地补偿新政策与标准是什么
      广西征地补偿新政策与标准是什么 一、广西征地补偿新政策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通知要求,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每2~3年更新一次,逐步提高,经确认补偿标准不需要调整的,也要予以重新公布。广西目前执行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对实现广西征地补偿同地同价,保障被征地...


·在我国出嫁女能否分到征地补偿款?
      在我国出嫁女能否分到征地补偿款出嫁后户口迁入大城市后的情况这种情况,出嫁女已经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也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了。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情况,这种情况一般也无法分得征地补偿款,因为户籍迁出,出嫁女在婆家已经取得土地,娘家土地被收回。所以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