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该如何理解多式联运合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们该如何理解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是指多种形式,联运则是联合运输,把这两个词组合在一起就是多种形式的联合运输。其实,多式联运其实是运输的更高体现。
  
  第三百一十七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权利义务】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 【多式联运的责任制度】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第三百一十九条 【联运单据的转让】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时,应当签发多式联运单据。按照托运人的要求,多式联运单据可以是可转让单据,也可以是不可转让单据。
  
  第三百二十条 【托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二十一条 【赔偿责任适用法律的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依照本章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多式联运也是多种运输形式的经营人,将不同区域的不同方式的运输模式联合起来给承运人履行承运义务的运输合同。所以,大家明白多式联运合同的法律知识了吗,随着社会的进步,我们要学习好法律知识才能不被别人钻法律漏洞。
  
  


·购销合同书的范本
      购销合同书的范本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 ? ? ? ? ?知识产权律师 ? ? ? ? ? ?土地房产律师 ? ? ? ? ? ?公司经营律师 ? ? ? ? ? ?合同事务律师 合同的主要类型有劳动合同、购销合同等类型,购销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那么,您...


·合同法中抗辩权有哪几种?
      合同法中抗辩权有哪几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避免不了会出现纠纷,而抗辩权则会赋予当事人一些权利,以顺利解决纠纷。抗辩权有不同的分类,分类不同,其具体的适用情况也不同,但最终的目的都是分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那么,抗辩权有哪些不同的类别呢?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合同法中抗辩权有哪几种?...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本合同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 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该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为使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已过怎么办 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已过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已过怎么办 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已过怎么办?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已过就需要履行合同,如果没有在时效内行使撤销权的,那么撤销权即消灭,在合同未被撤销以前,自然仍为有效,应当予以履行,若不履行,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一百五...


·民事合同诉讼起诉书范文的格式是怎样的
      民事合同诉讼起诉书范文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民事合同诉讼起诉书范文的格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状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 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 诉讼请求:--------------...


·签了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么
      签了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么 签了试用期合同原则上也是不能随时辞职的,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


·合同主体有哪三种2023
      合同主体有哪三种《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按照这一规定,订立合同的...


·安装设备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安装设备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1、安装设备合同诉讼时效是3年,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


·订立合同过程中什么是意向合同?
      订立合同过程中什么是意向合同?意向合同,任务委托方和承包单位事先约定的书面协议。承包单位据此即可开始制造供应品或准备提供服务。当需方的利益要求对承包单位作出有约束力的许诺,从而使工作能立即进行,并且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协商一个确定的合同来满足提出的需要时,即可采用这种合同。写作意向...


·仓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仓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仓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 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