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一、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1、提出拆迁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证明向房屋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审核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被拆迁人出示房屋拆迁许可证。
  
  2、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单位领取拆迁许可证后,应及时向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宣告拆迁决定、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有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
  
  3、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就拆迁安置有关事宜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合同。
  
  4、房屋拆迁的实施。被拆迁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搬迁,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申请强制搬迁。强制搬迁后,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出具搬迁验收单,然后组织对房屋拆除。
  
  二、拆房赔偿明细表是怎样的?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重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重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重庆市是我国的直辖市之一,国家也在大力的推进该城市的老城改造,所以许多较为老旧的小区都会面临拆迁。拆迁补偿标准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一直以来受到您的关注。那重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说明。(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一、重庆城市房屋拆迁...


·城市高楼林立,人口数量急剧上升,面对人口拥挤,面对房屋修建,
      城市高楼林立,人口数量急剧上升,面对人口拥挤,面对房屋修建,所以国家房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中的要求越来越高了。由于买房需求的不断增长,房屋质量也是评定房屋价值的重要标准。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地提高,对于房屋的要求也越来高,所以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入户门检查检验标准 1、标准 ...


·现在我们办理离婚按揭的房产怎么算
      现在我们办理离婚按揭的房产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


·一、二手房买家以合同重大误解毁约可以吗?
      一、二手房买家以合同重大误解毁约可以吗? 合同当事人的一方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买二手房有哪些要注意
      买二手房有哪些要注意 1、买房前到房产部门检验卖家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证书,还有使用年限,防止上当受骗。2、检查房屋质量。 二手房都是经过了好几年的使用期,房子潜在的问题都已经暴露出来,很容易看出来,如:漏水,地面塌陷什么的。也可以通过探访卖家的街坊邻居,了解房子质量状况及户型设计...


·房产税如何申报?有哪些具体步骤?
      房产税的征收是税收制度的一种具体体现,房产税如何申报就被提上了日程,房产税一般是网上申报,关于申报的流程我们进行了一些整理,以方便您使用网上申报,房产税的申报也是确保自己房屋所有权的一个方面,征收房产税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 一、纳税人房产税远程申报操作步骤 第一...


·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不仅享有购房权益,也存在着相应的义务,比
      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不仅享有购房权益,也存在着相应的义务,比如在开发商交房时,购房者应及时收房的义务。但是,如果开发商在交房时,购房者延迟收房应该怎么办?或者是购房者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各种挑剔,甚至是购房者拒收房屋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些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者延迟收...


·签订买卖二手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签订买卖二手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


·房产在妻子名下法院能查封吗
      要看具体情况,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如果当事人名下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与案件有关的,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屋的。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是无法查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


·触犯过刑法能房贷吗
      不能。贷款必须要满足其条件才可以进行贷款。贷款办理条件: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65周岁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4、贷款用途明确,符合...


·对方卖房违约了怎么办?
      对方卖房违约了怎么办呢?应对卖房人毁约“借口“A借口一买房人违约在先 对于指责买房人没有按时支付首付款等违约行为时,法官首先要查实,其次衡量这种违约是否会导致卖房人违约。 如果买房人只晚交了一两天的房款,就只是轻微瑕疵,不足以让卖房人拒绝履行合同。但反过来,如果买房人确实延迟1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