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男方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男方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争夺孩子抚养权辩词涉及哪些规定
      争夺孩子抚养权辩词涉及哪些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


·婚内被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婚内被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一、婚内被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被对方家暴的证据。 3、住房证据材料 产权证、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4、子女状况 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


·很多夫妻在婚姻的存续期间
      很多夫妻在婚姻的存续期间,对居住的房屋并不享有所有权,而是通过借贷等方式获得的,对于此种情形,在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呢,也即离婚房屋分割贷款的规定是怎样的?除了需要确定房产的分割,还需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 离婚房屋分割贷款的规定: 第一种情况:夫妻一方是产权人,且是婚后购...


·一、离婚时结婚彩礼能要回吗
      一、离婚时结婚彩礼能要回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


·结婚前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行
      如今不管是申请办理一个什么事情,一般都是需要当事人实际提供相应的材料,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办理下来事情。对于男女申请结婚来讲,也是不例外的。这就要求在申请结婚之前准备好需要的材料,那到底结婚前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前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行 1、中国...


·在我国未婚生育抚养费多少钱?
      在我国未婚生育抚养费多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该如何写
      在协议离婚中,需要夫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否则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最终也无法解除婚姻关系。那到底这个离婚协议书该如何写呢?其中包括了哪些内容?这可能是很多离婚夫妻搞不清楚的地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的形式要符合民政机关的要求 如何写离婚协...


·起诉离婚几次可以判离?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因为感情破裂或其他原因选择离婚,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双方对财产或其他问题有争议,也可以选择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离婚。但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可能并不会马上判离,那么,起诉离婚几次可以判离?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几次可以判离?  ...


·小孩抚养权判后不执行怎么办?
      结婚离婚都是现代人生活中很正常的事情,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小孩子就会有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偶尔也会出现小孩抚养权判后不执行的情况,如果遇到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办,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小孩抚养权判后不执行的法律方法,需要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一、小孩抚养权判后不执行怎么办1、离婚案件判决生效...


·中国作为人口众多的国度,国家需要保障每个人民的合法利益。我们
      中国作为人口众多的国度,国家需要保障每个人民的合法利益。我们劳动者作为人口重要部分。我国专一对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障系统。 那劳动者权益法律制度是如何保护以及现在所存在的问题。下面由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其保障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者权益概述 劳动权益是指劳动者作为特定的权利主体...


·一、比赛获得的奖牌算夫妻财产吗?
      一、比赛获得的奖牌算夫妻财产吗?体育竞赛中获得的奖牌、奖金系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有财产。认定夫妻一方在体育竞赛中获得奖金、奖牌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不在于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也不在于奖金、奖牌的财产属性,而在于奖金奖牌的荣誉属性。奖金、奖牌代表这社会对取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