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期内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期内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合同期内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在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应当就产生的专项服务费进行举证,如果没有证据,将不会得到支持。
  
  违约金的数额按照未履行完的服务期的比例支付。
  
  劳动者一旦从公司辞职,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用人单位也就没有义务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这个时候,对于劳动者而言就需要妥善的处理自己的社保,尤其是其中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这些都与日后退休的福利待遇息息相关。如果之前养老保险有断交的情况,在退休办理手续的时候,往往会要求补交。
  
  二、员工主动辞职的程序有哪些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劳动合同直接约束着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如果不赋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将导致劳动合同变相成为劳动者的卖身契约,不仅损害劳动者的基本人权,而且与现代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相悖,使原本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处于更加不平等的地位。
  
  需要指出的是,一些用人单位常常利用其在劳资关系中的优势地位,在劳动合同之外迫使劳动者与其签订一些限制劳动者行使正当权利的条款,如:劳动者离职违约金等。这些条款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非法限制剥夺了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属于无效条款。
  
  劳动者虽然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选择新的劳动者,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三、辞职申请不批怎么办
  
  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经过单位批准,但辞职应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实务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条件的辞职权。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劳动者辞职都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其次,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等于说辞职没有任何限制,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应该按照用人单位要求进行离职前的必要工作交接、返还公司财物等。
  
  


·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需要举证
      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需要举证?需要,所有的民事纠纷提起的诉讼都是需要举证的。1、违约方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


·怎样合理的制定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
      怎样合理的制定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 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合同专用章制度 1、公司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公司统一编号的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


·解除合同通知对方拒收怎么办?
      解除合同通知对方拒收怎么办?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判断行为的效果。比如被通知一方是否知道通知内容等有待于发出通知的一方去证明。如果发出通知的一方不能证明这一点,被通知一方可辩解说,邮件来源不明,他可以拒收,或辩解称虽已收到,但收到的物品文件并非发出通知的一方所主张的“解除合同通知”。合...


·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吗?
      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吗? 一、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吗? 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律师可以进行起诉状书写,并进行辩护活动。发生合同被违约可以到被起诉方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一般到区县级法院起诉,但涉及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


·阴阳合同有什么效力,阴阳合同有哪些效力
      阴阳合同有什么效力,阴阳合同有哪些效力 一、阴阳合同有什么效力 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欺骗的手段少缴税费。对此类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呢?一般情况下,会认为阴阳合同中“阴合同”有效、“阳合同”无效。原因如下: 1、 “阴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本身未违反法律...


·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人们之间经济往来越来越频繁,相互之间赠送的东西也越来越贵重,有赠车的也有赠房的,可是赠送之后后悔了怎么办,此时签订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


·粮油副食品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
      粮油副食品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 粮油副食品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洞泾厂区、九亭厂区的职工食堂提供大米、食用油、食用盐、味精等食堂用材。 二、 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期物业合同业主毁约怎么赔偿
      前期物业合同业主毁约怎么赔偿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2、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


·协议合同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协议合同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协议合同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中华人民共和...


·未签合同主动离职有补偿金吗
      未签合同主动离职有补偿金吗?未签合同主动离职的有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


·什么是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 一、什么是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
      什么是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 一、什么是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