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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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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一、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怎么办理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
  
  A、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是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B、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一般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向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申请手续。
  
  C、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委托。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和权限。
  
  2、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
  
  申请商标专用权质合同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
  
  A、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其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A、申请质押原因,B、申请质押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名称、法人代表、地址并加盖申请人章戳,C、质押商标名称、注册证号,商标有效期,D、质押商标的权属状况,E、质押的价值,F、质押的期限等;
  
  B、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C、主合同和质押合同复印件(外文文本需附中文译本1份);
  
  D、质押商标所有权证明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包括续展、变更、转让情况):
  
  E、代理人权限委托书;
  
  F、商标局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或材料。
  
  3、申请登记的时间要求和审查期限:
  
  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协议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
  
  登记机关应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4、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如:出质人不是商标权合法所有人的;商标权归属不明确的;没有缴纳登记费等),商标局不予登记。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将撤销登记:
  
  A、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B、登记后发现有不应予以登记事由的;
  
  C、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
  
  D、双方当事人申请撤销的。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范本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范本
  
  质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出质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质押商标注册号:
  
  申请质押原因:
  
  质押担保主债权种类:
  
  质押担保主债权数量:
  
  评估价值:
  
  质押价值:
  
  质押期限 自:至:
  
  质权人章戳(签字): 出质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栏目。
  
  2、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应在注册号前加字母“G”以示区分。
  
  3、共有商标质押,“出质人”一栏需填写代表人名义,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的授权。
  
  以上就是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的相关内容。从上文可以看出我们在做商标专用权质押时,要认清商标所有人,抵押性质,注意提交完整申请时的必要文件。在做质押时应注意合同合法,时间明确。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商标权是一种权利,它是可以用来做质押的。上述内容就是我们为您搜集的,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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